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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将整治商标评比 制定权威的品牌排行榜

11月8日,由中华商标协会主办的2014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在江苏苏州举办。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刘俊臣表示,针对目前商标评比过多、过滥、暗箱操作等问题,国家工商总局将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整治。

刘俊臣介绍,截至9月底,我国商标注册累计申请量近1500万件,累计注册量、有效注册量连续12年居世界第一。但盲目注册、商标休眠等现象也大量存在。刘俊臣说,有的大企业申请注册商标2000多件、3000多件,但实际使用的只有两三件,多则五六件,绝大多数处于休眠状态;还有机构出于牟利目的,把好听、实用的商标注册下来,再找机会卖给企业。

刘俊臣表示,国家工商总局正在研究对相关商标、品牌排行榜进行规范,并借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掌握市场主体信息、商标注册信息等资源优势,建立科学客观公正的品牌价值评价体系,制定比较权威的商标品牌排行榜。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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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 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14〕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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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年)》公布

近日,国务院印发《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部署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建立和完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提升物流业发展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物流服务保障。

《规划》指出,物流业是融合运输、仓储、货代、信息等产业的复合型服务业,是支撑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产业。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对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国民经济竞争力和建设生态文明具有重要意义。

《规划》提出,到2020年,要基本建立布局合理、技术先进、便捷高效、绿色环保、安全有序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物流的社会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物流企业竞争力显著增强,物流基础设施及运作方式衔接更加顺畅,物流整体运行效率显著提高,全社会物流总费用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由2013年的18%下降到16%左右,物流业对国民经济的支撑和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规划》明确,要以着力降低物流成本、提升物流企业规模化集约化水平、加强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建设为发展重点,大力提升物流社会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加强物流信息化建设,推进物流技术装备现代化,加强物流标准化建设,推进区域物流协调发展,积极推动国际物流发展,大力发展绿色物流,并提出了多式联运、物流园区、农产品物流、制造业物流与供应链管理等12项重点工程。

《规划》要求,要落实相关保障措施,深化改革开放,完善法规制度,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安全监管,完善扶持政策,拓宽投资融资渠道,加强统计工作,强化理论研究和人才培养,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的重大意义,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协调机制,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及时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报送发展改革委和交通运输部、商务部等有关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根据职责分工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发展改革委要加强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促进物流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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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将出台的《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对企业的影响

问题:听闻由人社部主导的《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年内即将出台,该条例的出台背景及将会对企业产生什么影响?

回答: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指职工方与企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的制度。

自2008年爆发金融危机后,许多地区及行业出现了劳动力不足及职工采取极端方式要求企业提高工资待遇的事件,劳资矛盾一度加剧。为缓解劳资矛盾,引导企业与职工建立正常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先后发布了一些指导性的文件。此外,各地方政府也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对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进行了规定。

为进一步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在全国范围的施行,人社部主导《工资集体协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制定工作。据相关媒体报道,《条例》可能将于年内颁布,《条例》将为各地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提供清晰的方向和原则要求。

《条例》生效后可能对企业产生如下影响:

1、执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将成为企业和职工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文件虽对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作出了规定,但都是指导性文件,不具有法律效力。而地方性法规只在本地方有效,不能在全国范围内适用。

《条例》将以法律形式规定全国范围内的企业和劳动者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企业和劳动者必须遵守执行。

2、企业若不执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将可能面临一定的惩罚。

《条例》可能将涉及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具体机制,以及拒不执行该制度应受到的惩罚。因此,《条例》生效后,企业可能需要定期主动与职工进行工资集体协商,且职工提出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必须积极应对,否则企业或主管责任人员可能将面临一定的处罚。

3、职工要求提高工资待遇的方式将有所缓和,若职工采取极端手段(如罢工)时,企业应对将有法可循。

《条例》将赋予职工工资集体协商的权利,明确了职工提出工资诉求的正常渠道,职工采取极端手段要求涨工资得到支持的可能性将变低。同时,若职工采取极端方式时,企业可以根据《条例》的规定予以应对,避免加剧企业与职工之间的矛盾。

《条例》生效后,将从法律层面上对解决职工工资增长问题及实现和谐劳资关系的成长将起到规范作用。各地方政府可能会根据《条例》内容,制定更为具体的操作办法,企业还应对当地的政策进行密切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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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法规规章今起施行安全事故最高可罚两千万元

12月1日起,一批新的法规规章开始施行。每个寄养家庭最多能寄养几名儿童?企业安全事故最高会被罚多少钱?哪些制售假药、劣药的违法犯罪行为将被从重处罚?这些都在新规中得到明确。

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12月1日起施行。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加大了对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法律规定,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按照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类事故等级分别处以最低二十万元最高两千万元的罚款。

12月1日,民政部出台的家庭寄养管理办法正式实施。管理办法提出,每个寄养家庭寄养儿童的人数不得超过二人,且该家庭无未满六周岁的儿童。寄养残疾儿童,应当优先在具备医疗、特殊教育、康复训练条件的社区中为其选择寄养家庭。

管理办法扩大了寄养儿童范围,不仅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监护权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被寄养,还提出“对流浪乞讨等生活无着未成年人承担临时监护责任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开展家庭寄养,参照本办法执行”。

为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的违法犯罪行为,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联合制定的《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2月1日起实施,7种情形将被从重处罚。

解释还进一步明确生产、销售假药、劣药行为的共犯范围。根据解释,对提供资金帮助、生产技术支持、原料辅料供给、广告宣传等帮助的人,要依法按照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罪的共犯定罪处罚。据新华社北京11月30日电

来源: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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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两大服装企业知识产权官司尘埃落定

    我国两大服装企业——广东大哥大集团有限公司与三六一度(中国)有限公司之间历时两年多的一宗知识产权官司近日尘埃落定。

   2012年,第三届亚洲沙滩运动会在山东海阳举行。大哥大公司入选为海阳2012年“亚沙会”正装制服的赞助商,制作工作人员制服、官员唐装、礼仪服装及驾驶员服装等。2012年4月,在福建的三六一度公司被发现在其官方网站和官方微博上使用了大哥大公司设计的“亚沙会”正装、礼服设计效果图和发布会服装展示的相关图片。

   2012年底,大哥大公司以涉嫌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和侵害著作权为由,向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三六一度公司提起诉讼,要求该公司删除官方网站、新浪微博和腾讯微博上使用的涉嫌侵权图片,并公开赔礼道歉,同时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

   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大哥大公司败诉。随后,大哥大公司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两家公司之间“在服装的生产销售方面存在同业竞争关系”,三六一度公司使用大哥大公司设计制作的正装、礼仪服装图片仍然可能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可能降低大哥大公司试图利用赞助“亚沙会”等体育赛事来提升企业曝光度、知名度以及帮助提高大哥大公司商品销售数额等商业目的。为此,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三六一度度公司删除其网站、微博涉案内容,并向大哥大公司赔偿经济损失费30万元。

   广东大哥大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近日已向记者证实,三六一度公司目前已经向大哥大公司支付了30万元经济损失费。

   据了解,大哥大公司是广东一家老牌服装企业,30多年来先后为全国公检法、工商、税务、航空、铁路、电力,以及各级体育赛事活动设计和定制制服。目前,该集团的业务已经涉及DKD服饰、黄金交易、金币、生物科技、现代农业等多个行业。三六一度公司主要在中国从事制造及买卖体育用品,包括鞋类、服装及配饰等。

(稿件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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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法律咨询(中国青岛/2014年12月19日)

  2014年12月19日(周五) 14:00~17:00
  大地(青岛)律师事务所会议室(青岛市香港中路36号招银大厦1709)
申请方式 xionglin@aaalawfirm.com
联系方式 北京市大地(青岛)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孙・菊池
TEL:0532-8667-8011  FAX:0532-8667-9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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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法律咨询(东京/2014年12月10日)

  2014年12月10日(周三) 14:00~17:00
  大地律师事务所日本联络事务所 会议室(东京都千代田区紀尾井町3-19 紀尾井町大厦ル402号室)
申请方式 xionglin@aaalawfirm.com
联系方式 大地律师事务所日本部   联系人:熊
TEL:010-6530-7711  FAX:010-6530-7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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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法律咨询(中国北京/2014年12月3日)

 

  2014年12月3日(周三) 14:00~17:00
  大地律师事务所日本部 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9号华贸中心15号楼505室)
申请方式 xionglin@aaalawfirm.com
联系方式 大地律师事务所日本部   联系人:熊
TEL:010-6530-7711  FAX:010-6530-7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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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支持力度,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下同)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月营业额2万元至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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