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 间 | 2018年11月16日(周五) 14:00~17:00 |
| 地 点 | 大地律师事务所日本部 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9号华贸中心15号楼505室) |
| 申请方式 | xionglin@aaalawfirm.com |
| 联系方式 | 大地律师事务所日本部 联系人:熊 TEL:010-6530-7711 FAX:010-6530-7811 |
| 时 间 | 2018年11月16日(周五) 14:00~17:00 |
| 地 点 | 大地律师事务所日本部 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9号华贸中心15号楼505室) |
| 申请方式 | xionglin@aaalawfirm.com |
| 联系方式 | 大地律师事务所日本部 联系人:熊 TEL:010-6530-7711 FAX:010-6530-7811 |
| 时 间 | 2018年11月9日(周五) 14:00~17:00 |
| 地 点 | 大地(青岛)律师事务所会议室(青岛市香港中路36号招银大厦1709) |
| 申请方式 | xionglin@aaalawfirm.com |
| 联系方式 | 北京市大地(青岛)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孙・菊池 TEL:0532-8667-8011 FAX:0532-8667-9009 |
◇最新法律动态
●税务部门发力破解企业注销难
国家税务总局9月18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的通知》,着力从三个方面优化企业税务注销程序。
一、实行清税证明免办服务。对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的纳税人,如果其未办理过涉税事宜或者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则可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
二、优化税务注销即办服务。对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的纳税人,在办理税务注销时若资料不齐,可在其作出限时补齐承诺后,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可享受容缺办理的纳税人主要包括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和B级的纳税人、控股母公司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的M级纳税人、未达到增值税纳税起征点的纳税人等五大类。
三、简化税务注销办理流程。一是简化资料报送,对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免予提供税务登记证件和个人身份证件;二是优化大厅办税服务,在办税服务厅设置注销业务专门窗口,整合税务注销前置事项等;三是优化税务部门内部工作流程和岗责分配,对注销业务实现联动、限时处理。
留意点:一方面,对于符合条件的合规企业,税务注销程序将进一步得到优化。另一方面,税务注销是税务部门维护国家税收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为了能够更好地应对税务注销程序,顺利完成撤退,企业除了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注重税务合规以外,在税务注销程序启动前进行合规自查也是非常重要的。
●上海出炉全国首份服务贸易负面清单
上海发布服务贸易领域负面清单,共列出159项特别管理措施,涉及13个门类,31个行业大类,自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
发布的文件包含《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实施办法》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负面清单》)两部分内容。
《负面清单》主要是列出了与国民待遇不符的一些限制性的措施,《实施方案》是负面清单的具体落实方案。
之前发布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主要是对投资准入方面的限制,其中涉及服务贸易商业存在的准入问题。这次服务贸易负面清单主要解决跨境交付、境外消费、自然人流动领域的问题。
留意点:该负面清单仅适用于在上海投资的服务贸易经营者。将来有可能会在其他区域或者全国范围内被借鉴、推广适用。相关动向值得服务贸易经营者关注。
●在青岛办企业,3个工作日搞定!
2018年9月6日,青岛发布《青岛市优化企业开办专项行动方案》,方案明确,通过“互联网+政务服务”方式实现数据网上行、企业少跑腿;实现新开办企业营业执照办理、公章刻制、银行开户、涉税办理、社保登记等事项3个工作日内完成。
工商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实行形式审查,在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前提下,将新开办企业设立登记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以内。
企业可通过互联网在线办理刻章事宜。公章制作单位要在0.5个工作日内完成公章刻制,并按规定将企业公章印模电子信息上报公安部门备案。
税务部门取消首次办税补充信息补录,改为登记信息确认。对新办纳税人法定义务办理事项和首次领用发票等14项办税事项,实现线上一并办理。符合法定条件的新开办企业领取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税控设备,要在0.5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营业执照手续与提供银行开户服务同步进行;逐步实现开户资料在线预审核,对商业银行提交的符合条件的开户资料,要在0.5个工作日内办结。
企业参保登记和职工参保业务网上办理,即时办结。
留意点:一方面,企业设立手续更加便捷。另一方面,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不断加强,企业经营需更加重视合法合规。
| 时 间 | 2018年10月31日(周三) 14:00~17:00 |
| 地 点 | 大地(青岛)律师事务所会议室(青岛市香港中路36号招银大厦1709) |
| 申请方式 | xionglin@aaalawfirm.com |
| 联系方式 | 北京市大地(青岛)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孙・菊池 TEL:0532-8667-8011 FAX:0532-8667-9009 |
| 时 间 | 2018年10月24日(周三) 9:00~12:00 |
| 地 点 | 大地律师事务所日本联络事务所 会议室(东京都千代田区紀尾井町3-19 紀尾井町大厦402号室) |
| 申请方式 | xionglin@aaalawfirm.com |
| 联系方式 | 大地律师事务所日本部 联系人:熊 TEL:010-6530-7711 FAX:010-6530-7811 |
| 时 间 | 2018年10月19日(周五) 14:00~17:00 |
| 地 点 | 大地律师事务所日本部 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9号华贸中心15号楼505室) |
| 申请方式 | xionglin@aaalawfirm.com |
| 联系方式 | 大地律师事务所日本部 联系人:熊 TEL:010-6530-7711 FAX:010-6530-7811 |
我公司是一家日资企业,我公司有一员工在没有提出辞职(口头、邮件、书面均没有),也没有履行任何手续的前提下,自行离职。对此,我公司有以下疑问:
Q:我公司可以与该员工直接解除劳动关系吗?
A:虽然,从该员工的表现可以看出该员工想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但是,如果公司直接与该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事后该员工反悔或者基于其他利益诉求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者主张公司违法解除的,公司将无法提供书面证据来证明劳动关系解除的合法性,公司可能面临被认定为违法解除的风险。因此,从合规性角度考虑,建议公司在解除前和解除时做好书面通知工作并留存好证据,以防范前述法律风险。
Q:劳动关系解除手续具体包括哪些,是不是办理完毕社保停缴就可以了?
A:(1)关于劳动关系解除具体手续主要包括:
①社会保险停缴手续
②劳动关系解除备案手续
③档案及社保关系转移手续
④向员工送达劳动关系解除相关证明材料
(2)劳动关系的解除并不以社保停缴为准,而是以在主管人社局办理完毕劳动关系解除备案手续为准。如果公司仅停缴了社会保险的,未及时到主管人社局办理劳动关系解除备案手续的,存在被员工要求补缴(停缴社会保险至实际解除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会保险费、公积金等的法律风险。
Q:无法联系该员工的,如何向其送达相关材料?
A:实务操作中,关于送达,一般有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三种方式。如果联系不上员工本人或者员工本人不予签收的,那么,公司可以采取另外两种方式予以送达,并留存相关送达证据,如邮寄单证、公告报纸等。
实务操作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无论何种解除原因和方式,一旦处理不当极易产生纠纷或者留下隐患。对此,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应积极、妥善的履行相关法定义务、管理职责,做好书面证据留存,以避免不必要麻烦的产生。望各企业特别留意。
続きを読む →2018年9月9日上午,北京互联网法院正式挂牌成立。据了解,该法院将集中管辖北京市辖区内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一审特定类型互联网案件,当事人只需登录www.bjinternetcourt.gov.cn进入北京互联网法院的电子诉讼平台,即可实现起诉、立案、送达、调解、庭审、宣判、执行等全部或部分诉讼环节的网络化办理。
Q1:所有的纠纷都可以通过互联网法院审理吗?
A1:不是。目前互联网法院审理的纠纷主要限定在以下几类纠纷:
(1)互联网购物合同纠纷;
(2)互联网服务合同纠纷;
(3)互联网金融借款、小额借款合同纠纷;
(4)互联网首次发表作品的著作权或邻接权权属纠纷;
(5)互联网侵害在线发表或传播作品的著作权或邻接权而产生的纠纷;
(6)互联网域名纠纷;
(7)互联网侵权责任纠纷;
(8)互联网购物产品责任纠纷;
(9)检察机关提起的互联网公益诉讼案件;
(10)因对互联网进行行政管理引发的行政纠纷;
(11)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其他互联网民事、行政案件等案件。
此外,北京互联网法院为基层法院,当事人对由其作出的判决、裁定提起上诉的案件,由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但互联网著作权权属纠纷和侵权纠纷、互联网域名纠纷的上诉案件,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理。
Q2:互联网法院与传统法院有何不同?
A2:主要的不同点有:
(1)对于当事人来说,从立案到执行全程可以实现网上办理,足不出户就可实现立案、证据交换、庭审、宣判等诉讼环节。
(2)当事人可随时在网上阅读、浏览卷宗,点播庭审视频,查询案件诉讼进展,递交诉讼材料。
(3)开庭时,申请旁听人员数量也不受传统法院法庭旁听席位的限制,从而使诉讼流程更加公开。
(4)最吸引人的是,北京互联网法院还运用高科技,为当事人提供诉讼风险评估服务。电子诉讼平台上的诉讼风险智能评估系统根据类似案件司法大数据分析、法律知识图谱将当事人案情和对应的风险综合整理为一份报告。帮助当事人提前预知诉讼风险,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Q3:除了北京互联网法院之外,还有哪些地方有互联网法院呢?
A3:目前除了北京互联网法院以外,杭州互联网法院在2017年8月已经设立。据相关新闻报道,近期将设立广州互联网法院。在这几个互联网法院试行经验积累总结的基础上,预计未来在互联网企业密集分布的一二线城市,将陆续开设互联网法院。
| 时 间 | 2018年9月17日(周一) 10:00~12:00 |
| 地 点 | 大地(青岛)律师事务所会议室(青岛市香港中路36号招银大厦1709) |
| 申请方式 | xionglin@aaalawfirm.com |
| 联系方式 | 北京市大地(青岛)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孙・菊池 TEL:0532-8667-8011 FAX:0532-8667-9009 |
| 时 间 | 2018年9月7日(周五) 14:00~17:00 |
| 地 点 | 大地律师事务所日本部 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9号华贸中心15号楼505室) |
| 申请方式 | xionglin@aaalawfirm.com |
| 联系方式 | 大地律师事务所日本部 联系人:熊 TEL:010-6530-7711 FAX:010-6530-78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