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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部署2010年工作:继续实施适度宽松货币政策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2010年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会议于1月5日至6日召开。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当前金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总结了2009年人民银行主要工作,分析了当前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研究部署了2010年人民银行工作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主要工作措施。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在会上做工作报告,苏宁副行长主持会议,王洪章、胡晓炼、刘士余、马德伦、易纲、朱民、杜金富、李东荣、郭庆平出席会议。

会议确定2010年人民银行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持货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继续实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着力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灵活性,支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推动金融改革,加快金融创新,切实维护金融稳定,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全面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完善人民银行系统自身建设,更好地履行中央银行职责。

会议全面总结了2009年人民银行主要工作。2009年,人民银行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把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金融调控的首要任务,坚定不移地实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加强信贷政策指导,坚持货币信贷总量调控与结构优化并重,稳步推进金融改革,努力维护金融安全与稳定,全面改善金融服务,积极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大胆探索,上下一心,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新进展。

一是坚持实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大力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灵活适度开展公开市场操作,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窗口指导,促进货币信贷快速增长。在国际金融市场流动性萎缩、世界经济深度衰退的情况下,有效实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为在短期内扭转我国经济增速下滑趋势实现回升,提供了强有力的货币信贷支持,发挥了关键性作用。2009年11月末,广义货币供应量M2增长29.7%,比上年提高15个百分点;1-11月新增人民币贷款9.21万亿元,同比多增5.06万亿元。

全面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十项措施和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一揽子计划,加强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着力提高信贷政策的针对性、前瞻性和有效性,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央投资项目的配套贷款投放,做好“家电下乡”、“汽车下乡”等金融配套服务。出台支持重点产业调整振兴、抑制产能过剩、支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等金融服务指导意见。大力推动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加大对“三农”、中小企业、西部大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灾后重建等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信贷支持。加强对商业银行信贷风险提示,引导商业银行严格控制对高耗能、高污染和产能过剩行业劣质企业的贷款。

二是深入推进金融改革发展,维护金融稳定与安全。推动农业银行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继续推进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对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改革情况进行系统评估。不断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改进外债管理,支持“走出去”战略。加强跨境资金均衡管理和风险防范。严厉打击外汇违法违规行为。完善外汇储备经营管理,保障外汇资产安全。健全国际收支统计监测体系,加强跨境资金均衡管理和风险防范。完善外汇储备经营管理,保障外汇储备资产安全。

维护金融体系稳健运行。强化对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监测评估。密切监测交叉性金融工具风险。配合监管部门处置非法集资事件。启动金融部门评估规划(FSAP)工作。加快存款保险制度建设工作进程。

不断提高金融市场的广度和深度。健全银行间市场债券发行管理、托管结算制度,完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制度,全面推广商业汇票转贴现制度。推进货币市场基准利率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做市商制度。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成立。稳步扩大发债主体范围。继续发展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开展中小非金融企业集合票据发行试点。开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有关工作。

三是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改善我经济金融运行的外部环境。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改革,提出改革国际货币体系和国际金融监管体系的政策主张。积极探索提升我国在国际经济金融组织中的话语权。推动基金组织发行票据,增发特别提款权。正式加入金融稳定理事会、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全球金融体系委员会等国际标准制定机构。积极参加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中英高层财金对话、中欧央行工作组对话、中日经济高层对话等多项重大机制化活动。顺应周边国家和地区的需求,签署多份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正式加入泛美开发银行并进入实质合作阶段。全面深化EMEAP合作,推动构建东亚地区金融稳定安全网。清迈倡议多边化取得重大进展。稳步推进香港人民币业务发展,适当扩大澳门人民币业务试点范围。进一步推动两岸金融合作。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自7月初正式启动以来业务顺利展开。

四是加快金融服务创新,提高金融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大力推进依法行政,金融法制工作取得新进展。稳步推进金融统计标准化工作,优化宏观经济和金融指标体系及分析框架。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建成运行,第二代支付系统暨中央银行会计数据集中核算系统建设进入开发阶段。进一步改善农村支付环境。努力构建打击银行卡犯罪长效机制。稳步推进金融业标准化体系框架建设。货币金银管理得到加强,保证现金供应,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打击假币犯罪专项整治活动。国库现代化体系不断完善。进一步加强基础性研究,完善宏观经济计量模型,开展金融支持“三农”及低碳经济等专题研究。大力加强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征信管理和服务稳步推进。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国家反洗钱战略,完善反洗钱法律体系,积极开展反洗钱国际合作,提高反洗钱监测分析水平。制定了支持上海“两个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推动长三角地区协调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支持区域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推动区域金融服务一体化,不断优化世博会支付环境。

五是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内部管理和服务保障水平再上新台阶。圆满完成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回头看”等后续工作。人事制度改革和干部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和构建惩防体系工作取得新成效。内部管理和服务保障水平不断提升。

会议认真分析了当前人民银行工作面临的形势,强调2010年人民银行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实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根据新形势新情况,着力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灵活性,特别是要处理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和管理好通胀预期的关系;更加注重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更加注重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更加注重推进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增强经济增长活力和动力,更加注重改善民生、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更加注重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努力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要重点抓好四个方面工作:

第一,保持货币信贷总量适度增长。既要保持足够的政策力度,支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又要稳定价格水平,有效管理通胀预期。密切跟踪监测国际金融危机发展趋势、国内外经济运行和市场流动性情况,适时适度调节。

第二,进一步优化信贷结构。积极推进信贷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拉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由主要依靠第二产业带动向依靠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协调带动转变,由主要依靠物资资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既要巩固经济企稳向好的势头,更要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推动发展方式转变取得实质性进展,为经济长远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也为银行资产安全提供可靠保证。

第三,着力解决金融改革发展中的根本性问题。要下更大的决心、用更大的气力推进金融改革,形成有利于金融稳定发展和服务经济社会的体制机制和利益导向,进一步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要推动商业银行继续完善公司治理,进一步发展面向农村和中小企业的金融机构,加快金融市场创新发展,大力支持资本市场发展,稳定股票市场运行,推进场外市场建设,创造条件有效拓展直接融资渠道。规范和引导民间金融健康发展,积极规范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等投融资方式,吸引更多社会资金参与基础设施建设、灾后重建项目和国有企业改革重组。

第四,防范信贷风险和系统性金融风险。金融业在支持经济发展的同时,必须防范自身可能出现的风险。在信贷增长比较快的时候,更要注意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要积极引导和督促金融机构加强信贷风险管理;合理评估和有效防范地方融资平台信用风险,加强贷款用途管理,防止变相使用银行贷款作为项目资本金;要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变化,严格执行有关房地产信贷政策,促进房地产金融健康发展。

会议确定了2010年的主要工作措施。

一是继续落实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保持货币信贷合理充裕。增强政策的针对性和灵活性,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合理安排货币政策工具组合、期限结构和操作力度,加强流动性管理,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窗口指导,促进货币信贷合理增长。引导金融机构根据实体经济的信贷需求,切实把握好信贷投放节奏,尽量使贷款保持均衡,防止季度之间、月底之间异常波动。

加强政策引导和监督,着力优化信贷结构。落实有保有控的信贷政策,使贷款真正用于实体经济,用到国民经济最重要、最关键的地方。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三农”、就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转移等的信贷支持;支持重点产业调整振兴,严格控制对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和产能过剩行业的贷款,着力提高信贷质量和效益;完善消费信贷政策,大力发展消费信贷;在全国范围全面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做好金融支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林业发展工作;全面落实支持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政策,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引导信贷资金主要用于在建、续建项目,严格控制新开工项目的贷款投放。强化信贷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防范信贷风险。

继续按照主动性、可控性和渐进性原则,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搞好货币政策和财政、产业、环保、贸易等政策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继续深化金融企业改革,不断完善维护金融稳定的体制机制。促进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继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与风险控制体系,加快做实“三农”事业部。推动国家开发银行继续完善金融服务组织体系。指导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稳步实施改革方案。指导和支持农业发展银行继续深化内部改革,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推进重点地区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

三是加快金融市场产品创新,推动金融市场健康发展。加快债券市场发展,丰富金融衍生产品。扩大中小企业短期融资券、集合票据发行规模,研究中小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务融资工具、债券第三方回购业务等。推动企业发行资产支持票据。加快黄金(1138.10,1.60,0.14%)市场产品创新。进一步完善房地产金融体系。继续推动境内金融机构赴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境外机构和企业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外资法人银行在境内发行金融债券。

四是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进一步推进进出口收付汇核销制度改革,简化贸易信贷登记管理。允许企业出口收汇存放境外,便利企业灵活运用外汇资金。扩大中资企业外债试点,统一中外资企业外债管理政策。健全完善全面的外汇债权债务制度。严厉打击地下钱庄、网络炒汇等违法违规行为。完善跨境资金流动以及国际收支统计监测,健全多层次国际收支风险双向监测预警框架。进一步完善适合我国特点的外汇储备经营管理体制机制。逐步实行外汇流入流出的均衡管理,促进国际收支基本平衡。探索为国家“走出去”项目提供外汇资金支持的新模式。

五是深入开展国际和港澳台金融交流与合作。深入研究后危机时代国际经济金融格局的变化,主动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国际货币体系改革,参与国际金融规则制定,切实维护和争取国家利益。继续参与G20金融峰会、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以及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等高层机制性战略对话。积极推动基金组织份额和治理结构改革。推进国际货币体系多元化。全面参与金融稳定理事会和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活动。继续加强与非洲开发银行、泛美开发银行等多边机构的合作。加强与外国央行的交流与沟通,在重大政策问题上加强协调与合作。积极推进包括清迈倡议多边化在内的区域货币金融合作。推动开展港澳人民币业务。促进海峡两岸开展实质性金融合作。进一步完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相关政策。

六是扎实推进金融服务现代化,全面提升金融服务与管理水平。加强金融法制建设,推进依法行政。提高金融统计工作水平,建立全面、协调、敏锐的金融统计体系。推进支付体系建设,完善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配合公安部门打击银行卡违法犯罪。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提高金融信息化水平,推进银行卡产业升级,扩大银行IC卡应用和标准化。加强货币金银管理,全面配合公安机关持续打击假币犯罪。继续推进国库改革与创新。扎实开展金融研究,加强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加强征信管理,大力推动征信立法,做好中小企业和农村的征信服务,加快金融统一征信平台建设。提高反洗钱监管水平,加强非金融行业反洗钱研究,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洗钱犯罪,积极参加反洗钱国际合作。继续推动上海国际交流中心建设。为上海世博会成功举办提供优质金融服务。

七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人民银行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

会议强调,做好2010年金融调控和金融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对于进一步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巩固经济回升向好的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人民银行全体干部职工一定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开拓创新,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为我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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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和其他组织将可申请政府投资资金

7日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政府投资条例(征求意见稿)》就“平等待遇及引导社会投资”予以规定,规定符合政府投资使用规定的项目,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申请政府投资资金。

征求意见稿规定,申请政府投资资金,应当符合本条例规定的条件,遵守本条例规定的程序。各级人民政府要创造条件,利用多种方式,支持、规范和引导社会资金进入政府投资领域。

征求意见稿规定,政府投资主要用于关系国家安全和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经济和社会领域,包括加强公益性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推进科技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等。能够由社会投资建设的项目,尽可能利用社会资金建设。国务院对政府资金投向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征求意见稿规定,政府投资实行审批制。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资金使用方式,分别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或者资金申请报告。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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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拟立法规定外国人可获得 “全国劳模”等称号

国务院法制办5日就《表彰奖励工作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外国人,可以参照本条例给予表彰奖励。

征求意见稿规定,表彰奖励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面向基层、面向工作一线;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公开、公平、公正;依照法定的条件、权限和程序进行。

征求意见稿规定,有下列突出贡献之一的个人或者集体,由国务院分别授予“全国劳动模范”和“全国先进集体”: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在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弘扬中华文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在维护社会安定团结,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在节约资源能源,保护生态环境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在推动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保卫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在推动祖国统一,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保卫国家安全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征求意见稿规定,对获得国务院表彰奖励的个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在政治、工作、生活等方面给予关心和帮助。

征求意见稿规定,有下列突出贡献之一的个人或者集体,由国务院分别授予“全国劳动模范”和“全国先进集体”: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在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弘扬中华文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在维护社会安定团结,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在节约资源能源,保护生态环境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在推动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保卫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在推动祖国统一,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保卫国家安全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征求意见稿规定,对获得国务院表彰奖励的个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在政治、工作、生活等方面给予关心和帮助。

征求意见稿同时规定,伪造贡献或者采用其他手段骗取国务院表彰奖励的,由国务院决定撤销其表彰奖励。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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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报告提出2010年商务工作10方面重点任务

12月24日,2009年全国商务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商务部部长陈德铭在会上做了题为《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推动商务事业科学发展》的工作报告。

报告提出了2010年商务工作的十项任务:

(一)充实完善扩大城乡居民消费的政策

一是落实好国务院确定的促进消费政策。大幅提高家电下乡产品最高限价,进一步完善补贴标准和办法,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增选1个品种纳入补贴范围。将汽车下乡政策延长实施至明年年底,已纳入汽车下乡补贴渠道的摩托车下乡政策执行到2013年1月31日。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明年5月底试点结束后,继续实施这项政策,并在具有拆解能力等条件的地区推广实施。提高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加快老旧汽车报废更新。着力解决汽车、家电以旧换新中拆解回收企业装备技术水平较低等问题。

二是为城乡居民创造便利消费的环境。新建10万家“万村千乡”农家店,加快商品配送中心建设,提高配送率,为农民提供符合卫生安全标准的产品。结合农业银行开展的“农民一户一卡”工程,在“万村千乡”农家店建立电子支付网络,方便农民消费。推进家政服务体系建设和标准化菜市场改造,支持有实力的连锁企业拓展服务功能,挖掘社区消费潜力。支持二手车交易市场升级改造。实施政策联动,深入推进以宣传绿色消费、开辟绿色通道、培育绿色市场为内容的“三绿工程”。加快实施早餐示范工程,推动大众化餐饮进社区。

三是扩大信用消费。增加信贷消费品种,扩大信用保险补助范围。发展保单、仓单、应收账款、无形资产等质押抵押方式,支持银行、担保机构为商贸企业提供融资和担保,帮助商贸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解决融资困难。大力推动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企业完善信用交易风险防范机制。

四是支持并规范发展网上消费。培育一批知名度高、实力强、运作规范的专业网络购物企业,支持交易商品丰富、服务内容多样的新型商业网站建设。鼓励流通企业以网上销售带动门店销售,以门店销售支撑网上销售,探索“线上市场”与“线下市场”互动促销的经营方式。鼓励具备条件的流通企业发展电子商务,进行技术改造和升级。

(二)提升内贸流通的现代化水平

一是加强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重点推动出台典当、报废机动车回收、城市商业网点、酒类流通管理等方面的行政法规。完善批发零售业、住宿与餐饮业、物流与仓储业等行业的标准体系,加大标准实施和宣传推广力度,加强专业标准化技术机构建设与管理。

二是构筑现代流通网络。依托“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支持承办企业与农家店的信息化改造,提高承办企业、配送中心、农家店之间的紧密程度,形成信息畅通、配送快捷、管理高效的有机整体。加大边疆和少数民族地区流通网络建设力度,促进经济发展、边疆稳定和民族团结。继续实施“双百市场工程”,支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大力发展鲜活农产品(12.48,-0.13,-1.03%)冷链物流,加快农超对接步伐。完善工业消费品市场体系,培育专业批发市场和小商品市场,开展“名品进名店”活动,发挥流通领域培育自主品牌和支持自主创新的功能。完善生产资料市场体系,鼓励流通企业与生产企业建立供应链联盟,承接生产企业的采购和销售外包业务,提高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水平。

三是培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流通企业和企业集团。研究制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参股、“走出去”等方面的政策,培育连锁化经营的大型流通企业或企业集团。提高大型流通企业的市场集中度和占有率,支持企业建立全球供应链,形成跨国采购和销售网络,增强国际竞争力和市场话语权。顺应互联网与物联网结合、传感网快速发展的趋势,加快流通企业信息化改造,推广应用企业资源计划、供应链管理、客户关系管理、无线射频识别等先进的信息管理技术,以信息化带动网络化和组织化。

(三)促进市场稳定健康运行

一是加强市场监测调控、保障市场供应。完善城乡市场信息服务体系,扩充样本,优化结构,提高智能化水平,增强市场信息发布的科学性和权威性。加大对市场应急调控的政策支持,完善中央储备和地方储备、政府储备与商业储备体系,提高市场应急调控能力。在通胀预期上升的形势下,要充分运用重要商品储备、跨区调运和进出口调节等措施,确保市场供应。开展海南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综合试点,探索建立解决农产品“买难”、“卖难”问题的长效机制。

二是规范流通领域市场准入管理。建立健全重要商品和服务的市场准入制度,实现准入许可和监管并重的全程管理。完善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和执法监督管理机制,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针对重点商品和重要领域,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打击假冒侵权、维护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整顿规范大宗商品交易市场,抓好典当行业监管和药品流通管理。

三是促进市场公平交易与竞争。认真落实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工作部署,做好反垄断执法的组织和协调,加大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的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商业贿赂,促进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打破地区封锁,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形成。

(四)努力实现外贸“保份额、调结构、促平衡”

一是促进出口稳定增长。完善稳外需的各项政策措施,保持出口退税政策的稳定,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率,支持大型成套设备出口融资。积极落实贸易融资政策,推动保单融资、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和优买优贷业务的开展,有效使用中小外贸企业融资担保专项资金,加大对中小企业进出口信贷的支持力度。发挥部门协作效应,提高通关、质检、外汇管理等环节的便利化水平。

二是加快外贸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通过优化外贸的主体、商品、市场和贸易方式结构,巩固贸易大国地位,推动贸易强国进程。培育一批农轻纺、汽车及零部件、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基地和国家级设计中心,总结推广租用国外名牌、并购国外营销网络等方面的经验做法,积极探索自主营销的出口途径。扩大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出口,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更加重视外贸平台建设,打造若干个国家级会展平台、网络信息平台和国内外贸易中心。在巩固传统市场的同时,加大对新兴市场的开拓力度。严格控制“两高一资”产品出口。加大对边境贸易的政策支持,加快边境贸易发展,促进边疆地区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

三是扩大国内有需求的产品进口。积极扩大进口,是调结构、促平衡的有效手段。要稳定进口促进政策,清理进口环节的不合理限制,敦促美欧放宽高技术出口管制,扩大先进技术、装备、关键零部件和国内紧缺物资进口,增加战略资源的进口和储备,着力扩大自发展中国家进口。

四是推动重点领域服务出口。加大对文化出口的支持力度,修订文化出口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完善促进软件出口的政策措施,加强全国软件出口创新基地建设。与服务贸易“走出去”相结合,扩大中医药和动漫产业的出口。加强服务贸易促进平台建设,办好中国(香港)国际服务贸易洽谈会、深圳文博会、大连软交会等展会,扩大中国服务贸易大会的国际影响力。加强服务贸易法规建设,完善服务贸易统计体系。

(五)提升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

一是积极培育新的外资增长点。积极稳妥推进服务业开放,鼓励外资兴办各类医疗机构和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引导外资参与绿色经济发展,转让低碳技术。创新外商投资方式,规范外资参与境内证券投资和企业并购,鼓励外商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支持具备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内资本市场上市,完善创业投资退出机制。

二是优化外资的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引导外资投向高端制造、高新技术产业、新能源、节能环保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鼓励外资参与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鼓励跨国公司在华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利润核算中心等功能性机构。加大政策开放和技术资金配套支持力度,引导外资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和增加投资。从提升沿边开放的大局出发,支持有条件的沿边地区设立边境经济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制定加快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的支持政策。充分发挥各类开发区的带动和辐射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省级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

三是积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编制服务外包产业专项规划,简化认定手续,放宽认定条件,拓宽税收等优惠政策覆盖范围。加大对服务外包企业的人才培训、公共平台建设和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快培养和引进高端人才,创新服务外包海关监管模式,打造“中国服务”品牌。在大力发展离岸服务外包的同时,积极培育在岸服务外包。

四是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继续推进外商投资审批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调整和简化审批内容,推进审批流程标准化和投资便利化。完善外商投资法律法规,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后期管理和服务。

(六)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

一是加强与周边国家的协力共建和优势互补,推动我与周边国家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

三是完善政策促进体系和服务保障体系。制定调整对外投资合作产业指导政策和国别产业导向目录,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对外投资,开战技术研发等合作,及时总结完善境外经贸合作区的相关政策。及时更新对外投资合作国别指南,推动成立对外投资合作咨询服务中心。加快与有关国家建立双边投资促进工作机制。

(七)加强多双边经贸关系和两岸四地经贸合作

一是加快实施自贸区战略。推动现有自贸区谈判进程。加快中日韩以及与瑞士、韩国的自贸区可行性研究,为适时启动谈判创造条件。明年中国—东盟自贸区将全面建成,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以此为契机,充分发挥自贸协定促进外经贸发展的作用。

二是深化多双边经贸合作。继续推动和参与多哈谈判,做好世贸组织对我第三次贸易政策审议准备工作,充分运用经济高层对话和联委会、混委会等平台,寻求更多的利益交汇点,拓展双边经贸合作的深度和广度,妥善处理争端和分歧。充分利用中非合作论坛、中阿合作论坛、中葡合作论坛以及中国—加勒比、中国—太平洋(17.43,0.06,0.35%)岛国经济发展合作论坛等机制,深化我与发展中国家的经贸合作。

三是提高对外援助工作成效。落实好中非务实合作八项新举措,更加注重改善民生,加强卫生和教育等社会事业,加强农业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生态和环境保护。继续做好千年发展目标六项举措落实工作。

四是密切与台港澳地区的经贸合作。继续实施内地与香港、澳门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支持香港发展金融、物流、文化及创意等支柱和优势产业,支持澳门发展会展、旅游等服务业,促进港澳地区经济发展,提升内地与港澳地区的经贸合作水平。积极推动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商签进程。

(八)妥善应对国际经贸摩擦

一是制定实施贸易摩擦应对战略。统筹运用政治交涉、法律抗辩、WTO争端解决机制等手段,强化“四体联动”应对机制,提高贸易摩擦应对能力。

二是推动形成反对贸易保护主义的氛围。积极倡导自由贸易,坚决反对贸易保护主义,广泛寻求国际共识。利用WTO贸易措施监督机制,防止贸易保护主义泛滥。通过与美欧经贸高层对话、经贸联委会以及知识产权双边工作组会议等机制,加强与贸易摩擦主要发起方的沟通、磋商与交涉。

三是依法实施贸易救济。密切监控国家重点产业运行状况,依法运用贸易救济措施,维护国内产业安全和企业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产业安全数据库,强化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对贸易救济措施实施过程和结果进行跟踪监控。

(九)研究编制商务发展“十二五”规划

明年,国家将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商务部也将编制商务发展“十二五”规划。要精心组织,科学谋划,使“十二五”规划成为应对挑战、抢抓机遇的规划,成为转变方式、科学发展的规划。

(十)加强商务系统自身建设

一是创建学习型机关。二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强化宏观管理和公共服务,规范行政行为,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在线办理,大力推动商务公共信息服务。科学配置商务促进资金,突出重点、强化绩效,集中财力支持商务领域公共产品和服务。三是加强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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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结构 提升水平——国务院常务会议为2010年外资工作定调

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正深刻改变着全球资金的配置方向和规模,如何利用危机带来的机遇不断提高我国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是我国对外开放中面临的新课题。12月3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对下一步我国利用外资工作做出了明确部署。

扭转外资持续下滑局面

利用外资是我国对外开放基本国策的重要内容,与对外贸易的健康发展息息相关,目前我国一半以上的出口额都是由外资企业贡献的。

在金融危机的“海啸”面前,国际投资者普遍收缩或暂停了对外投资,对中国市场也不例外。对此我国政府及时出台了一揽子经济刺激计划,通过完善服务和优化投资环境,有力扭转了外资不断下滑的趋势。

来自商务部的数据显示,自8月份起,全国吸收外资已连续4个月保持增长,预计全年实际使用外资850亿美元左右,下降约8%。

“这一数字低于全球外国直接投资平均降幅,不仅说明中国引进外资的一系列举措成效显著,更说明投资者对中国经济长远发展抱有信心。”经贸问题专家周世俭说。

根据美国商会最近对400家在华外资企业所做的调查,超过九成的受访者认为,在中国经营前景乐观,65%的企业计划在2010年进一步增加对中国的投资,这一数字比去年同期增加了7个百分点。

稳住规模,更要提高水平

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不断提高利用外资质量,更好地发挥利用外资在推动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和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对于危机中“稳外资”取得的成绩,商务部部长陈德铭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坦言,我国一般劳动密集型产品加工能力已经相对过剩,引进外资更重要的是要调整结构,提升水平,引导外资在更高端的领域和我们一起发展。

业内专家普遍认为,绿色经济、产业升级和区域协调已成为中国经济未来增长的核心。在这一背景下,中国外资政策应从过去追求经济效益转向促进中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不断引导外资为中国的产业升级服务。

“未来一个时期正是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结构调整的关键期,我国要更加鲜明地推行对外开放政策,积极利用外资带来的技术、资金和管理经验。将国际先进资源‘为我所用’,有利于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制造业。”对外经贸大学中国开放型经济研究所副所长何伟文说。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我国将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扩大开放领域,鼓励外资投向高端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等产业。

数据显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10年来,西部地区实际使用外资金额由1998年的23.51亿美元增长到2008年的66.19亿美元,增长了181.54%。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我国中西部地区吸收外资只占到全国的7.2%,和中西部地区的人口数量和地域面积并不相称。

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要引导外资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和增加投资。鼓励外商在中西部地区发展符合环保要求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对到中西部地区投资的外商企业加大政策开放和技术资金配套支持力度。

推进投资便利化 营造公平市场环境

今年以来,通过落实简化审批程序、加大投资推介力度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我国努力稳住了外资规模。面对明年国际上金融危机与经济复苏相互交织的复杂局面,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创造更加开放、更加优化的投资环境。

按照部署,我国将全面清理涉及外商投资的审批事项,最大限度缩小审批、核准范围,增加审批透明度。同时,规范和促进开发区发展,加快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完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管理,简化其外汇资本金结汇手续。

业内专家指出,中国对外资的强大吸引力不但源自巨大的市场潜力,也来自不断完善的基础设施和稳定的法律环境。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日前表示,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中国市场化程度日益提高。在制定外资政策方面,将着力于为外资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后期管理和服务,使行业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政策。

国务院:鼓励外资以并购方式参与国内企业改组改造和兼并重组

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促进利用外资方式多样化。鼓励外资以并购方式参与国内企业改组改造和兼并重组。加快推进利用外资设立中小企业担保公司试点工作。拓宽外商投资企业境内融资渠道,引导金融机构继续加大对外商投资企业的信贷支持;深化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清理涉及外商投资的审批事项,最大限度缩小审批、核准范围,增加审批透明度;营造良好投资环境。规范和促进开发区发展,加快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完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管理,简化其外汇资本金结汇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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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明年继续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

国税总局29日消息,国税总局局长肖捷日前在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表示,2010年税收工作要继续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不断增强税收调控职能,优化税收制度安排支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确保实现税收收入预期目标。

肖捷表示,2010年要推进税制改革。继续落实增值税转型改革措施。完善企业所得税法相关配套办法。调整完善税收政策。落实好国务院已经确定的税收调整政策。实施好国家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快民族和边疆地区发展,统筹城乡发展,推动节能环保、新能源、信息产业等新兴产业发展,以及促进中小企业、服务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等税收政策。加大对“走出去”企业的税收政策支持力度。继续完善和落实促进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要做好税制改革和税收政策调整预案。

肖捷强调,2010年在强化税收征管工作方面,要认真落实成品油税费改革和卷烟消费税、车辆购置税政策调整措施,切实抓好白酒消费税征管工作。加强货物运输和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管理,推行不动产、建筑业营业税项目管理办法。强化合并和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管理,严格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审核工作。进一步推进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工作,抓好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推进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管理。

(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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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3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

会议指出,利用外资是我国对外开放基本国策的重要内容,外商投资企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我国的比较优势,创造更加开放、更加优化的投资环境,不断提高利用外资质量,更好地发挥利用外资在推动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和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为此,要重点做好五项工作:

(一)优化利用外资结构。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扩大开放领域,鼓励外资投向高端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等产业。国家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的政策措施同等适用于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对用地集约的国家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优先供应土地。

(二)引导外资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和增加投资。鼓励外商在中西部地区发展符合环保要求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对到中西部地区投资的外商企业加大政策开放和技术资金配套支持力度。

(三)促进利用外资方式多样化。鼓励外资以并购方式参与国内企业改组改造和兼并重组。加快推进利用外资设立中小企业担保公司试点工作。拓宽外商投资企业境内融资渠道,引导金融机构继续加大对外商投资企业的信贷支持。

(四)深化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清理涉及外商投资的审批事项,最大限度缩小审批、核准范围,增加审批透明度。

(五)营造良好投资环境。规范和促进开发区发展,加快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完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管理,简化其外汇资本金结汇手续。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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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将对多部涉税法律法规进行修订 税收征管法等法律有变

记者今天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明年将开展对税收征管法、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修订工作,并推动提升车船税条例、耕地占用税条例的立法级次。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在近日召开的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表示,明年将继续落实增值税转型改革措施,完善企业所得税法相关配套办法。推进各税种管理,强化增值税抵扣管理,认真落实成品油税费改革和卷烟消费税、车辆购置税政策调整措施,切实抓好白酒消费税征管工作,要加强货物运输和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管理,推行不动产、建筑业营业税项目管理办法。

肖捷还指出,要健全税法体系。开展税务行政审批改革工作专项检查。加大税收执法监督检查力度,继续完善和施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认真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要做好税法宣传解读工作,加大对涉税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要认真落实组织收入原则。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坚决杜绝寅吃卯粮收过头税、转引税款等行为。大力清缴陈欠,严格控制新欠,坚决防止和制止以各种名义拖欠国家税款。

依法严厉查处各类虚开和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抵扣凭证的税收违法案件。严密防范和依法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违法活动。巩固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斗争成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来源: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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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已批准10家外国机构在中国境内提供金融信息服务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王晨12月29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说,截至目前,我国已批准10家外国机构在中国境内提供金融信息服务。

今年4月30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布了《外国机构在中国境内提供金融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根据《管理规定》,外国机构在中国境内提供金融信息服务,必须经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批准。未经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批准的外国机构,不得在中国境内提供金融信息服务。获得批准投资设立金融信息服务企业的外国机构应当自收到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之日起30日内,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外商投资的金融信息服务企业变更登记事项或者终止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王晨说,自今年6月1日《管理规定》施行以来,一些外国机构积极提出在中国境内开展金融信息服务的申请,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管理规定》的要求,认真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到目前为止,已有10家外国机构通过审批,获得了在中国境内提供金融信息服务许可证。

(来源:中国工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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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跨省转移接续 为平衡地方利益单位缴费只转部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就《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回答记者提问时说,暂行办法的重点,是通过明确规定全国统一的转移资金量、各地责任范围和转移接续程序,实现劳动者在跨省流动就业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顺畅转移接续,有利于维护参保人员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养老保险权益。

这位负责人指出,暂行办法有利于维护参保人员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养老保险权益。劳动者跨省流动就业参保缴费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未达到领取待遇年龄时,不得提前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在省内流动就业的,也要按照这一原则处理。

据介绍,暂行办法主要是解决跨省转移接续、异地权益认同、农民工退保、管理服务方便群众等四个方面的问题。暂行办法通过明确规定全国统一的转移资金量、各地责任范围和转移接续程序,实现劳动者在跨省流动就业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顺畅转移接续。

综合考虑转入地与转出地、当期与长远的资金平衡关系,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跨省就业,除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外,还转移12%的单位缴费。目前,大部分地区的单位费率为工资基数的20%,少部分地区低于20%。这样规定,单位缴费的大部分随跨省流动就业转给了转入地,减轻了转入地未来长期的资金支付压力;单位缴费的少部分留给转出地,用于确保当期的基本养老金支付。

(来源: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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