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 间 | 2018年9月3日(周一) 9:00~12:00 |
| 地 点 | 大地律师事务所日本联络事务所 会议室(东京都千代田区紀尾井町3-19 紀尾井町大厦402号室) |
| 申请方式 | xionglin@aaalawfirm.com |
| 联系方式 | 大地律师事务所日本部 联系人:熊 TEL:010-6530-7711 FAX:010-6530-7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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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我公司是青岛的一家日资企业,某员工连续2年在人事考核中位列最后一名,我公司能否以其不能胜任为由将其辞退?
A: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从法律上来讲,“员工在人事考核中位列末位”并不当然可以得出“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的结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对于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予以证明。另外,用人单位还需要履行规定的程序,并支付经济补偿。
(1)关于不能胜任工作的证据
实务操作中,关于能够证明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的证据材料,主要有:
①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合理有效的人事考核制度(制度应对不能胜任工作情形作了明确规定),员工知悉且认可制度内容。
②用人单位与员工在《劳动合同》中或者以岗位责任书等形式,明确了员工的工作岗位内容、范围、工作成果要求等。
③用人单位依据人事考核制度对员工工作内容、岗位职责进行考评,且认定其属于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形。
(2)关于需要履行的程序
员工即使被认定为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还需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履行以下法定程序并提供相应证据的,方可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依法履行以下程序或者即使履行了无法提供证据予以证明的,也是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①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对员工进行了培训或调岗;
②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员工经过调岗后,仍然不能胜任调岗后的工作;
③用人单位能够证明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进行了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了一个月工资。
【留意点】
在实务操作中,用人单位想以“不能胜任”为由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并搜集相应的证据材料方可。用人单位无法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的,不但难以说服员工本人,也很难说服法院或者仲裁委,有被认为为违法解除的风险。对此,建议用人单位在日常的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制定、完善相应的制度,并做好相关证据材料的留存工作,以更好的约束和协调双方关系,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本次简要向大家介绍有关国务院8月7日发布的《关于同意在北京等22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跨境电商等贸易新业态发展。2015年起,连续4年政府工作报告均提出促进跨境电商等新业态发展。2015年3月和2016年1月,国务院分两批在杭州等13个城市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综试区)建设。
综合试验区跨境电商成交额连续两年增长1倍以上,跨境电商作为一种外贸新业态,仍处于高速发展期。新设一批综试区,有利于各地方结合实际,完善促进其发展的监管制度、服务体系和政策框架,推动跨境电商在更大范围发展。
国务院同意在北京市、呼和浩特市、沈阳市、长春市、哈尔滨市、南京市、南昌市、武汉市、长沙市、南宁市、海口市、贵阳市、昆明市、西安市、兰州市、厦门市、唐山市、无锡市、威海市、珠海市、东莞市、义乌市等22个城市设立综试区。
《批复》明确,综试区建设要复制推广前两批综试区成熟经验做法,着力在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B2B)方式相关环节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探索跨境电商发展新经验、新做法。
《批复》要求,有关部门和各级政府要以跨境电商为突破口,大力支持综试区大胆探索、创新发展,在物流、仓储、通关等方面进一步简化流程、精简审批,完善通关一体化、信息共享等配套政策,推动国际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和业态创新。同时,要控制好试点试验的风险。
《批复》的内容对于外商投资相关企业来说无疑是发展机遇。①在地域选择方面,设立综试区的城市由此前的13个增加至目前的35个,给计划在综试区设立企业的外商扩大了选择。②在政府审批方面,将进一步进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大大减少企业新设手续,减轻企业负担。③在企业通关方面,有关部门和各级政府将在物流、仓储、通关等方面进一步简化流程,完善通关一体化、信息共享,为电商企业的重要运营环节提供便利。
后续具体的实施方案将由城市所在地省级政府负责印发。后期各市也或将出台鼓励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措施。感兴趣的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后续具体实施方案、鼓励政策等给予关注。
2018年4月2日,国家移民管理局成立并正式挂牌,根据《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国家移民管理局除承担出入境及边检部门职责外,将协调拟定并组织实施移民政策,负责外国人停留、居留和永久居留管理、难民管理、国籍管理,并牵头协调“三非”外国人(指未经合法手续而在中国非法就业、非法入境和非法居留的外国人)治理和非法移民遣返,承担移民领域国际合作等。
中国自新中国成立之初,从对外国人入境出境的严密管控,到改革开放后为了引入外国专家,开始逐步减少对外国人的限制,随后引入签证制度,增加口岸签证。2004年8月,通过公安部联合外交部发布的《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建立了外国人永久居留制度(即“绿卡”)。此后,管控限制虽然逐步有所放宽,但“绿卡”的申请门槛极高,并且,当时“长期居留证”最多只有五年签证期。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及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外国人永久居留服务管理意见》,首次提出“移民”的概念,到2018年4月2日正式成立国家移民管理局。纵观中国的移民政策,经历了从严控、到控制、再到控制管理并重的三个阶段,现在正逐步进入以管理为主的阶段。
根据中国与全球化智库(Center for China and Globalization,CCG)发布的数据,2015年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外籍人士已达89万人,占中国总人口的0.06%。大多为在中国留学、工作或者随家属迁移人员。自2017年4月1日,全国统一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以来,外国人在中国工作所需办理的手续和流程也日益简化。近日据《财经》记者报道,自国家移民管理局正式挂牌后两个月内,共批准1881名符合条件的外籍人士在华永久居留,相当于2017年的审批量的总和。
随着改革和全球化进程的深入,中国对于外籍人才的需求比以往更加迫切,从“千人计划”到“万人计划”,各级政府为了给外国高端人才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以北京中关村、广东自贸区为试点,陆续开始实施出入境新政策,为外籍高层次人才、创业人才、留学生、外籍华人提供出入境和停居留便利,在人才强国的战略背景下,“绿卡”的申请门槛有望逐步降低。
| 时 间 | 2018年8月24日(周五) 14:00~17:00 |
| 地 点 | 大地(青岛)律师事务所会议室(青岛市香港中路36号招银大厦1709) |
| 申请方式 | xionglin@aaalawfirm.com |
| 联系方式 | 北京市大地(青岛)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孙・菊池 TEL:0532-8667-8011 FAX:0532-8667-9009 |
| 时 间 | 2018年8月9日(周四) 14:00~17:00 |
| 地 点 | 大地律师事务所日本部 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9号华贸中心15号楼505室) |
| 申请方式 | xionglin@aaalawfirm.com |
| 联系方式 | 大地律师事务所日本部 联系人:熊 TEL:010-6530-7711 FAX:010-6530-7811 |
| 时 间 | 2018年8月3日(周五) 14:00~17:00 |
| 地 点 | 大地律师事务所日本部 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9号华贸中心15号楼505室) |
| 申请方式 | xionglin@aaalawfirm.com |
| 联系方式 | 大地律师事务所日本部 联系人:熊 TEL:010-6530-7711 FAX:010-6530-7811 |
◇主题
本次简要向大家介绍有关国务院6月27日印发的《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背景
中国大气环境形势严峻,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仍居世界前列,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比例仅为29%,京津冀大气传输通道城市、汾渭平原等区域PM2.5年均浓度超标一倍左右,长三角、成渝、东北等地区季节性大气污染问题依然突出。特别是秋冬季,北方地区重污染天气仍然多发频发,成为人民群众心肺之患。
◇重点区域
(1)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包含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保定、沧州、廊坊、衡水市以及雄安新区,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等;
(2)长三角地区,包含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
(3)汾渭平原,包含山西省晋中、运城、临汾、吕梁市,河南省洛阳、三门峡市,陕西省西安、铜川、宝鸡、咸阳、渭南市以及杨凌示范区等。
◇重点行业和领域
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水泥、平板玻璃、火电、铸造等。
◇对重点企业的影响
(1)重污染企业面临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城市建成区。
(2)工业企业在未能在限期内达到相关行业排放标准的情况下,可能会面临处罚或者公益诉讼。
(3)相关行业在冬季时会面临较高的由于临时关停导致的应急成本与由于运输车辆管控而导致的生产成本。
◇企业留意点
建议重点行业企业对照自身实际情况提前、及时作出应对,比如面临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城市建成区的企业提前做好选址、员工安置、经营衔接等工作,尽量减小该计划对于企业生产计划、经营产生的影响。
另一方面,对于绿色环保相关企业来说是发展机遇,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技术创新及销售领域等方面作出优化调整。
| 时 间 | 2018年7月10日(周二) 14:00~17:00 |
| 地 点 | 大地律师事务所日本部 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9号华贸中心15号楼505室) |
| 申请方式 | xionglin@aaalawfirm.com |
| 联系方式 | 大地律师事务所日本部 联系人:熊 TEL:010-6530-7711 FAX:010-6530-7811 |
| 时 间 | 2018年7月6日(周五) 12:00~15:00 |
| 地 点 | 大地(青岛)律师事务所会议室(青岛市香港中路36号招银大厦1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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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北京市大地(青岛)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孙・菊池 TEL:0532-8667-8011 FAX:0532-8667-9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