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变化要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于2024年12月25日公布后,引发了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和讨论,敝所就本次修订草案变化之处简要说明,供各日系企业参考!
1.企业的知识产权与标识类权益或将得到更多保护
在混淆条款中新增5项违法情形,细化混淆行为规制规则。例如:
① 将保护范围扩大至“新媒体账号名称、应用程序名称或图标”等新型对象;
② 新增对擅自将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等设置为其搜索关键词的规制,避免通过关键词引流。(《修订草案》第7条)
这对于日资企业而言,意味着其在数字及网络化场景中涉及的知识产权及标识类权益将得到更加全面的保护,或将有助于企业打击“山寨”行为。
2.新增对受贿行为的规制,个人也将受到处罚
本修订草案按照“行贿受贿一起查”的原则,新增对经营活动中受贿行为的规制,增加了对收取贿赂行为的行政处罚,不仅受贿单位会被处以二百万元以下罚款,受贿个人也将受到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修订草案》第8条、23条)
这意味着该《修订草案》实施后,政府当局将通过对“行贿和受贿”双向规制来强化对商业腐败的打击力度,尤其针对医疗、招投标等领域系统性腐败问题。
3.企业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法定代表人可能会被约谈
本次新增行政机关约谈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规定。(《修订草案》第18条)
这意味着,企业如果存在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行为(例如存在行贿或受贿行为,虚假宣传、不正当有奖销售等)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可能会被反不正当竞争监督检查部门约谈。但是需留意,企业法定代表人等是否会被约谈,监督监察部门具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
4.新增域外管辖规则
根据国际通用的“属地管辖”原则,《修订草案》原则上是规制位于中国境内的经营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但是需留意,这并不意味着外国的企业不受该法的规制。本修订草案新增了域外管辖规则,对于在中国境外或由境外的企业等实施的扰乱中国境内经营者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也受该法规制。(《修订草案》第8条)
◆对日系企业的建议
修订草案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细化和严格规制,对现地日系企业的经营治理提出了更高的合规要求。现地日系企业在与中国企业和政府部门的交易活动中,有必要留意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避免因员工或合作方的行贿受贿行为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本次修订草案在增加监管措施的同时调整了处罚力度,如企业涉嫌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将会面临更加严格的监管和处罚。企业有必要及时了解监管要求以及执法部门对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标准和处罚尺度,以便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和合规措施,并学会合理运用抗辩规则与监管部门进行沟通交涉,以减轻或避免被处罚的风险。
作成日:2025年0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