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山东省2025最低工资标准发布-【NEW】-
工资一直以来是企业和职工都十分关注的内容。2025年9月25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山东省内各市、县(区)的企业职工的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调整,最新标准将于2025年10月1日正式实施。本次敝所对该通知简要介绍如下,供各企业及人事总务参考。
1.最新的最低工资标准
山东省按照不同的工时制度,分以下两种情况确定了新的最低工资标准。(《通知》第一条、第二条)
(1)全日制劳动者:将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3档:2400元、2210元、2020元。
(2)非全日制劳动者:将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为3档:24元、22元、20元。
需留意,每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不同,因此山东省内每个县(市、区)的最低工资标准也可能有所不同,具体见该《通知》的附件。
例如,青岛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分为2档,市南区、市北区、黄岛区、崂山区、李沧区、城阳区、即墨区的最低月工资标准为2400元,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24元;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的最低月工资标准为2210元,最低小时工资标准22元。
2.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时的留意点
根据此前青岛市、烟台市发布的地区规定,企业向劳动者支付的工资如果扣除下述项目后,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企业或将面临补发工资、支付赔偿金的风险。(第一条)
①夜班、高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②劳动者应得的加班、加点的工资;
③关于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中企业承担的部分;
④企业按规定支付的丧葬抚恤救济金、探亲路费、冬季取暖补贴、防暑降温费等福利待遇。
需留意,上述项目不是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需要企业另行支付。
劳动者在法定的劳动时间内正常提供劳动的,应得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意味着,在员工请病假、事假、旷工时,企业支付的工资是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
◆对日系企业的建议
实务中,不同地区对于最低工资标准的金额、是否包括五险一金费用等内容可能有不同的规定。因此,建议各日系企业及时关注企业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规定,合规调整员工工资,对于规避企业风险是很重要的。
另外,员工工资既可以调高,也可以调低,但是需要一定的实务技巧,履行与员工、工会协商等程序,事先与现地有实务经验的律师沟通,可能将会避免或降低因实体或程序不合规而引发劳动争议的风险。
作成日:2025年0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