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6月28日起,无“3C”标识充电宝禁止携带登机
2025年6月26日,中国民航局发布了一则新规通知,自6月28日起禁止旅客携带没有3C(CCC,是指中国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相当于日本的“PSE”认证)标识、3C标识不清晰、被召回型号或批次的充电宝乘坐中国境内航班。本次对该新规简要介绍如下,供各乘坐中国境内航班的商务出差、旅游、访问求学等人员参考。
1.乘坐境内航班携带移动电池的注意事项
该新规定实施后,中国各机场安检部门将加强对旅客携带充电宝等移动电池产品的检查。因此,各旅客在乘坐中国境内航班前,有必要留意:
(1)检查自己携带的充电宝等移动电池是否有3C标识,3C标识是否清晰、是否属于召开的产品型号及批次(具体召回信息可以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官网的“消费品召回”栏目中查询)。
(2)充电宝等移动电池不能托运,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或随身携带。
(3)可以登机的充电宝不仅要带有3C标识,还需要符合容量规定。即不能携带超过160Wh额定能量的大型的充电宝。
一般来说,携带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的充电宝,无需航空公司批准;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的,需要航空公司批准。关于充电宝额定能量的判定方法,可以参考2014年8月中国民航局发布的《关于民航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规定的公告》的规定。
2.其他留意事项
该新规举措仅针对中国境内航班,对于搭乘国际航班的旅客,即使“充电宝”等移动电池没有3C标识,目前携带上飞机还是没有问题的。为了避免耽误行程,建议旅客在登机前事先向出发地的机场及航空公司的人员确认。
作成日:2025年0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