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中国入境签证的新变化及其重要影响分析

 

【Q】:最近中国入境签证的政策规定有哪些新变化?

【A】: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4部门在2014年11月6日颁布的《外国人入境完成短期工作任务的相关办理程序(试行)》(以下简称《新规定》)已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外国人入境中国需要办理的签证将因此发生一定变化。

《新规定》中设置了一个新的法律概念——“短期工作任务”,规定了以下5种情形属于“短期工作任务”:①到境内合作方完成某项技术、科研、管理、指导等工作;②到境内体育机构进行试训;③拍摄影片;④时装表演;⑤从事涉外营业性演出。为完成短期工作任务,外国人需要取得Z签证方可入境从事,否则将被视为非法就业而遭受相应的行政处罚。

《新规定》同时将停留时间不超过90日的以下情形确定为不属于“短期工作任务”,应当分别申请M(以下①-④)或F(以下⑤、⑥)签证:①购买机器设备配套维修、安装、调试、拆卸、指导和培训的;②对在境内中标项目进行指导、监督、检查的;③派往境内分公司、子公司、代表处完成短期工作的;④参加体育赛事的;⑤入境从事无报酬工作或由境外机构提供报酬的义工和志愿者等;⑥文化主管部门在批准文书上未注明“涉外营业性演出”的。

《新规定》的实施将对日本公民的入境方式产生重要影响,尤其是免签入境。《新规定》不仅明确规定了“短期工作任务”不适用免签方式;对于其他情形,根据所了解到的外交部门的看法,如果属于《新规定》中某种应当取得M或F签证的情形,也不能适用免签方式。因此,日本企业的人员今后来华出差或从事其他活动前,在需要申请何种签证、能否适用免签方式入境等问题上的判断将变得更为复杂,因此根据个案情形事先审慎确定申请签证的种类,并尽可能防范现行制度下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避免出现签证种类与入境活动不符等情况,是十分重要的。

作成日:2015年0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