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关于网络侵害权益

问题:我公司是一家外资企业。最近发现一些网站上有一些关于我公司产品的恶意评价。这些评价根本不属实。我公司目前正在着力拓展网上销售,这些评价会对我公司今后的销售产生不良影响。请问,面对此种情况,我公司应该在怎么办?

回答:随着信息网络的日益普遍,存在一些网络用户利用信息网络侵犯他人权益,尤其是侵犯他人(包括公司)的名誉权的案例也呈上升趋势。针对此种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刚刚颁布了《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规定”),为被害人维权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该规定已于2014年10月10日开始实施。由于网络侵权造成的危害传播范围广,传播速度快,因此,作为公司法人,在受到利用信息网络侵害时,应当第一时间采取法律措施,阻止损害的扩大。进而根据上述法规规定,采取合法的有力的维权措施。具体来说:

(1)及时通知相关网站采取措施,缩小信息的散播范围。为减小影响,在发现对公司不利的相关信息时,公司应及时以书面或按照相关网站提供的方式联系相关网站,要求相关网站对不实信息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措施,缩小不实信息的散播范围。

根据《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的规定对于上述发给网络服务提供者通知的必备条件做出了明确规定。如果发送的通知不满足规定条件,网络服务提供者可能会以此主张免除责任。因此,有必要委托专业法律人士起草通知。

(2)要求相关网站提供不实信息发布者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以及网络地址等信息,查明不实信息发布者;在查明不实信息发布者后,公司可以要求不实信息发布者将相关信息删除,并采取网上澄清相关事实或者公开道歉等方式为公司恢复名誉。

(3)如果相关网站或者不实信息发布者对公司的要求置之不理,公司可以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相关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相关网站或不实信息发布者采取(1)、(2)项的措施,为公司恢复名誉、赔偿公司因此所遭受的损失等。

作成日:201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