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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的外国人参保是国际惯例

本报北京10月28日讯 记者郭晓宇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今天下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在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是国际惯例。

社会保险法在附则中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参照本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胡晓义说,它是国际上一个普遍的原则或者说是惯例,很多国家的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的法律都这样规定。

中国的经济和社会越来越开放,越来越多的外籍人士到中国就业,社会保险法以及相应配套行政法规没有也不应该把他们排除在外。胡晓义说,“如果排除在外的话,对一个企业或者一个单位来讲,实际上是对内部员工不平等的待遇和不平等的规则,所以在法律上也应该是一个公平的对待,或者叫给予国民待遇。”

关于双边关系处理问题,胡晓义指出,在国际惯例上通常是这样处理的,就是各国有权对自己的社会保险事务作出规定,涉及双边关系的时候,可以用双边的协议来处理相应的问题。

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

作成日:201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