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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税征管范围扩大,VOCs排放企业需留意

2025年10月2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该环境保护税法的修改对涂装、印刷、汽车、电子等行业的企业带来的影响较大。
本文将以Q&A的形式简要说明该《决定》的要点以及企业在实务中的注意事项,以供参考。核心变化就一点:挥发性有机物(VOCs)要全面纳入环保税征管试点了!

Q1:什么是VOCs?有什么新变化?
A1:VOCs(挥发性有机物) 是一类容易在常温下挥发到空气中的化学物质,比如油漆味、胶水味、溶剂气味等。它们不仅刺鼻,还会形成臭氧和PM2.5,是雾霾和光化学污染的重要来源。
过去,环保税只对18种明确列出的VOCs征税,很多企业认为“没列就不交”。现在变了:国家授权国务院可以在全国或部分地区试点对《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规定以外的VOCs(所有VOCs可能超过300种)征税,只要企业直接向环境排放了这些物质,且排放点属于试点范围内就需要交环保税。

Q2:哪些行业的企业受影响最大?
A2:本次新环保税法的修改对下述行业企业影响较大:
(1)制造业企业:如汽车喷漆、家具喷涂、电子产品清洗、塑料加工等;
(2)化工、制药、印刷、包装行业;
(3)使用大量有机溶剂的企业(如清洗剂、稀释剂、粘合剂);
所有在华运营的外资企业,尤其是工艺涉及VOCs排放的制造企业,只要在中国境内有直接排放行为,一律适用,需高度重视。

Q3:试点怎么实施?持续时间多久?
A3:具体哪些地区、哪些VOCs、按什么标准征税,由国务院制定试点办法,并报全国人大备案。
试点期限为5年(从试点的实施办法施行之日起算),在该期间,国务院要评估试点的效果,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试点的情况,并修改法律的建议。但是需要留意,试点期间同样需要按照试点实施办法交环保税。

◆留意事项
环保税不再只是“象征性收费”,而是国家通过经济手段倒逼企业绿色转型的举措。VOCs全面征税试点已逐步开始启动,若企业涉及相关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建议关注试点地区实施细则的发布动态,提前了解自身是否在试点征税范围内,以及可能面临的税负变化,并开展环保合规审计,建立污染物排放台账,提前规划工艺改造和税务筹划,降低综合税负。

作成日:2026年0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