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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中-【NEW】-

8月1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25年9月10日。
该《征求意见稿》是为了落实和细化2026年1月1日起实施的《增值税法》。增值税作为现地日系企业经营中纳税较多的一项税种,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的新增及修改对日系企业的增值税缴纳、税收筹划及财务会计管理将产生重大影响。敝所本次要点介绍如下,供各企业参考。

◆《征求意见稿》的部分要点
该《征求意见稿》对增值税有关的内容进行了调整和新增,例如:
(1)细化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认定规则,将自然人默认为小规模纳税人。(《征求意见稿》第7条)
(2)新增离岸服务外包、航空运输服务、完全境外消费的研发/设计服务等事项为零税率的应税交易,细化跨境交易征税的规则。(《征求意见稿》第9条)
(3)新增了“购进的贷款服务及支付的与贷款相关的利息、服务费”等进项税不得抵扣销项税额的条款。(《征求意见稿》第20条)
需留意,虽然新《增值税法》删除了“购进的贷款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销项税额的条款,但是该征求意见稿又新增加了该条内容,这意味企业偿还的借款和利息不能进行增值税的抵扣。这对于关联方进行资金借款或者无偿借款等的企业来说,企业的该项税收负担仍存在,这可能是国家出于税收的考虑。
(4)规定医疗美容机构不再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原先医疗机构中未明确排除医美机构)。(《征求意见稿》第28条)
(5)对于销售退回或销售折让的税收抵扣事宜做出相关规定。
需留意,如果企业未按规定作废或开具红字专票的,在计算增值税时如果扣减销项税额或销售额的话,可能会被指摘或追缴。(《征求意见稿》第40条)

◆对日系企业的建议
该《征求意见稿》修订或者新增内容较多。在2026年1月1日新增值税法实施前,现地日系企业及时了解与增值税有关的立法动态,与现地律师及会计师、税务师沟通研讨,做好财务税收筹划和相关的进项税额抵扣,可能会更合规地调整相关经营行为、会计账目和税费缴纳,减轻税费成本,避免被政府当局指摘或处罚。

作成日:2025年0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