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及公司法等热点话题

好消息!2024优化营商环境40条新措

近日,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于9月3日出台了《市场监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举措(2024年版)》(下称“重点举措”)。本次,敝所就其中的重点利好措施进行简单介绍,供现地日系企业及内资企业参考。

1.外企的公证认证、实名认证等登记手续将简化调整
实务中,外国投资企业在进行工商登记时,有时会涉及到外国(地区)文书以及外国投资者身份在中国的效力认定问题,可能需要办理文书的公证认证手续,外国投资者(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需亲自到政府当局现场进行实名认证或者采取繁琐的视频验证等手续。
本次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提出将采取下述措施优化外企登记手续:
① 调整优化外国投资者公证认证的程序材料;
② 增加外国(地区)投资者实名登记渠道,避免现场认证等单一复杂的实名认证方式;
③ 鼓励各地区探索外商投资企业采取电子化方式进行登记,避免企业必须前往政府当局现场办理。(“重点举措”第28条)
需留意,上述政策可能优先在经济发达的部分城市试行,全国各地并非在同一时间实施。

2.从事经营范围之外的经营活动或将不被处罚
一般来说,企业需要在经营范围之内从事经营活动。但是为了促进市场经济发展,在登记的经营范围之外从事非许可类营活动时,不会仅因为未在经营范围之内而受到行政处罚。(“重点举措”第5条)
需留意,如果是从事需事先获得批准或许可才可经营的事项(如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生产等)时,必须事先取得许可方可经营,否则会受到行政处罚。
另外,企业跨区迁移的,为了避免迁出地政府因企业迁出导致税收减少等而不配合,企业可以直接到迁入地办理登记,无需经过迁出地政府当局批准。(“重点举措”第5条)

3.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受到进一步规制
实务中,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在行政执法时,针对同一类型或同类事项的监管和处罚可能会不同。为了规制市场监管部门的处罚自由裁量权,国家出台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基准,但各地实际执行操作可能仍存在不同之处。
该措施提出将指导各地方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科学确定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避免“小过重罚”“类案不同罚”的现象,同时对容易引发争议的领域制定市场监管领域执法办案指南,这样企业可以参考办案指南及裁量权基准,对可能受到的处罚有合理的预期和判断。(“重点举措”第17条)

◆对现地日系企业的建议
该重点举措自2024年9月3日起实施,在一定程度上优化了市场及营商环境,对内外资企业的在华生产经营及投资或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该举措的原则性将强,可以预见在将来,各地区市场监管部门或将出台更加细化的措施和细则,各日系企业有必要及时关注当地的政策。
中国政府当局提出将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构建全国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但目前各地经济发展水平、法治规制及环境等存在差异,不同地区的实务执行情况可能存在不同之处,可能也会有执行的时间先后顺序。对于与企业密切相关的注册登记、变更登记、关闭退出、生产经营秩序以及执法监管及处罚等事项,各日系企业有必要与当地政府当局沟通交涉,正确了解当地政府当局对该重点举措的理解以及实务执行情况。

作成日:2024年09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