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劳务处理

解雇:员工病假期间兼职

实务中,员工请病假的情况十分常见,但是有些员工可能会恶意利用公司的制度“泡病假”,故意长时间不上班,企业该怎么办呢?敝所本次结合案例简要分析如下,供各日系企业及人事总务参考。

◆案例简介

某A公司的员工王某自2021年2月起开始请病假,病假事由为腰椎间盘突出,公司正常发放病假工资。公司就业规则规定“未经公司许可不得从事公司以外业务”,员工签字确认。

后A公司无意间通过其他员工得知,王某以他人名义开了一家二手车销售店,从事二手车买卖,其同时担任该店的监事。A公司得知后,感到非常吃惊,向律师咨询该种情况该怎么办?

◆律师分析

1.审查《就业规则》内容及民主程序

首先,对公司《就业规则》制定的民主程序以及内容进行审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五十条规定,经过民主程序制度的规章制度,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向劳动者公示的话,可以作为管理员工的依据。

经审查确认,A公司《就业规则》在制定过程中充分履行了民主程序,并且员工已签字确认同意遵守《就业规则》,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

2.调查病假条的真实性

根据敝所的经验,长期请病假的员工,存在提交虚假病假条骗取病假的可能性。如果经过调查,员工提交的病假条是虚假的话,公司可以员工提供虚假病假条为由(就业规则中对员工提交虚假病假条的处理作出明确规定)对员工进行处理。
与员工的主治医生、就诊医院的医务科主管人员的沟通、交涉是必不可少的。经调查确认,该员工病假条为真实的。同时律师向主治医生、就诊医院说明,要求审慎、合理的开具病假条。

3.收集并固定员工从事其他业务的证据

一般来说,公司其他员工可能会了解病假员工的情况,但有时可能仅是听说,而没有实质证据。公司可委托律师通过调取工商档案、实地调查等方式收集并固定证据。

本案中,律师通过前往多次前往实地调查,通过拍照、录音、录像等手段收集了王某从事销售二手车的证据。

固定证据后,A公司在律师的全程帮助下,制作各种解雇文书,征求工会的意见,按照法定程序向员工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依法解雇了王某。

◆对日系企业的建议

员工“泡病假”的情况比较常见,企业在处理时需要谨慎、合规的处理。若意气用事直接作出解除决定的话,可能会使公司陷入被动,由合法有理变成违法解除合同而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证据的调查取证及固定是非常有技巧的一件事情,需充分考虑方方面面的事情,稍有不慎,都可能“打草惊蛇”,无法再调查员工违规的行为,或者好不容易收集的证据因为证据形式欠缺导致不具有法律效力等。因此,需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律师全程参与并处理员工,避免公司操作不当而违法违规、遭受损失。

作成日:2023年0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