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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北京恢复执行常态化住房公积金缓缴政策

3月24日,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称,3月24日起恢复常态化住房公积金缓缴政策。敝所本次就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政策简要说明如下,供日企人事、总务参考。

1.新冠期间发布的阶段性住房公积金缓缴政策终止执行
2022年12月7日,北京市发布了《关于阶段性延长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措施的通告》,明确受疫情影响存在困难的单位可缓缴住房公积金,并将此前缓缴期限由2022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
本次公告的发布实施,意味着疫情期间发布的阶段性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政策终止执行。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对于此前已经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2023年6月份的企业,可能会允许继续缓缴到2023年6月份,具体需与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沟通。

2.新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办理流程
本次公告称3月24日起恢复常态化住房公积金缓缴政策,这意味着,自3月24日起,企业若确因困难想要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需要按照《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的规定和手续申请。
新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的企业,需办理以下手续方可缓缴。
(1)经过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无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企业,经全体职工2/3以上同意);
(2)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管委会批准。

◆对日系企业的建议
本次公告的发布实施,将更加注重企业与工会、员工之间的协商沟通。企业在与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协商时,注意做成并留存相关书面文件资料,比如,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讨论会议纪要或决定、职工签字同意的文件等,这些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必要文件,否则可能无法通过审核。
另外,缓缴不等于不交,缓缴期限届满后,企业仍需要为员工补缴住房公积金。若企业缴存仍困难的话,可以尝试申请降低缴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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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成日:2023年0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