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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监管大变革

3月7日,备受关注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正式公布,涉及多个中央政府部门的调整,引起社会各界及公众的广泛关注和讨论。

从改革方案内容来看,本次改革力度较大,其中多项调整直接与金融监管相关。敝所对与金融监管有关的部分内容说明如下,供各相关行业企业参考。

1.银保监会“消失”,新设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本次机构改革,将新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下称“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其统一负责除证券业之外的金融业的监管,不再保留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银保监会”),银保监会正式退出历史舞台。两者的主要区别如下:

(1)从性质来看,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是国务院的直属机构,银保监会是国务院的直属事业单位,其性质地位更加突出了。

(2)从职能来看,相比于银保监会,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除了承担此前银保监会的职能外,还将原来属于中国人民银行和证监会的部分职能纳入在内。

这意味着,未来中国政府对金融行业的监管职能的行使更加集中,对金融业的监管或将更严,此前银保监会的内设机构及各地银保监局等组织及人员也将发生重大变动。

2.地方金融监督体制发生重大变化

本次改革提出,金融监管机制将以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地方派出机构为主,金融工作局、金融办公室等取消,那就意味着金融监管将会是从中央到地方的垂直管理,此前地方政府设立的金融监管机构的职权将缩小。对于各地方的金融机构、金融公司来说,其监管力度可能将会更大。

3.证监会性质及职能提升

本次改革,将证监会由事业单位改为直属机构,并将原先发改委负责的企业债券的发行审核职能划入。这意味着,证监会的性质、职能及其内部人员的身份待遇将发生变化:

(1)由事业单位变为国家机关的行政编制;
(2)行使的职能及职权增加;
(3)内部工作人员享受的待遇由参照公务员编制变为按照国家公务员待遇处理,其身份和地位将更突出。

后续,证监会对于上市公司等公司的监管手段和力度可能将会加强。

4.中国人民银行县(市)级支行被取消

从本次改革来看,各地区县(市)级的中国人民银行将被取消,相关职能由市级中国人民银行中心支行负责,内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公务员标准执行。这意味着中国人民银行的机构及人员将大幅缩减,中国人民银行可能将负责一些宏观的政策掌握。

5.其他变化

除了上述变化外,本次改革还完善了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将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外汇管理局均由事业编制为行政编制(国家机关)。

◆对日系企业的建议

本次关于国家金融监管体制的调整,在不久的将来,将对整个金融行业产生重大影响和变革。在华日系企业如果及时关注当地金融监管机构的改革,合规调整内部金融管理体制,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被金融监管机构检查,或者减少被政府部门指摘或处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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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成日:2023年0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