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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个人养老金实施细则出台了

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导致的养老金不足的问题,推动个人养老金制度(2022年4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提出了该制度)的实施,11月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印发了《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的通知(下称“实施办法”)。

该实施办法共52条,对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参加条件、参加流程、资金账户管理、养老金的领取等内容进行了细化规定。敝所本次就个人养老金制度部分内容简要介绍如下,供各读者参考。

1.参加主体为个人,且金额存在缴纳上限

个人养老金制度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同,企业无需为员工缴纳个人养老金,全部由员工个人缴纳。(实施办法第二条)

另外,目前个人养老金每年最高缴纳12000元,可以按月、按次或按年缴纳,后续随着社会经济水平发展,缴纳金额上限可能会提高。(实施办法第八条)

2.个人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参加

个人养老金制度作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及企业(职业)年金等养老制度的补充,参加的对象是已在中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实施办法第三条)

需留意,个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是否参加缴纳个人养老金。

3.个人养老金领取有限制条件

参加人达到以下任一条件的,可以自主选择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

(1)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3)出国(境)定居;
(4)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关于上述条件,参加人可以提供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证明或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出国(境)定居证明等资料。(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另外,参加人如果定居国(境)外或身故的,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的资产可以转至本人的个人账户或由继承人继承。(实施办法第十五条)

4.关于个人养老金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11月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对于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每年12000元的限额标准予以税前扣除,个人养老金投资收益暂不征税,领取个人养老金时可以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日系企业的建议

该个人养老金制度将先选择在部分城市试行,试行城市名单后续将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另行发布,请各日系企业员工及时关注政府部门的最新动态。

对于在中国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外籍驻在员,是否可以参加该个人养老金制度,可能还需要与当地人社部门、商业银行等部门进行沟通确认。

另外,为应对养老金压力,延迟退休将在不远的未来开始实施,企业也需要尽早考虑员工老龄化导致的劳动能力下降、工作岗位调整、工资待遇调整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

作成日: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