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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报!北京小额诉讼受理费下调至10元

近年来,随着人们法治意识逐渐增强,以及商业的迅速发展,企业通过协商方式无法解决纠纷时,越来越多的企业及社会公众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为了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根据国务院2021年发布的《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2022年8月11日联合发布了《关于暂时降低小额诉讼案件受理费标准的通知》(下称“该通知”)。

该通知明确规定自2022年9月1日起,至国务院暂时调整适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相关规定结束之日止,北京市法院受理的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案件,按件收取诉讼费,每件收费10元;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收费标准降为0元。

其中,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65条规定,可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民事案件需符合以下条件:
(1)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的民事案件;
(2)金钱给付案件;
(3)案件简单,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
(4)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以下。

对于上述(4)中的标的额,北京是以其2020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数额人民币112,886元的标准确定小额诉讼标的限额。即:标的额在人民币56,443元以下(包含本数)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应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对于标的额超过人民币56,443元但在225,772元以下(包含本数)的,当事人双方协商约定,也可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对日系企业的建议

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案件,案件受理费低,举证答辩、开庭宣判、文书制作等诉讼程序简便,审理时限较短(一般为2个月),因此,各日系企业可以根据企业或个人需求,及时调整诉讼方式,节约诉讼成本,管控诉讼风险。

另外,需留意,小额诉讼程序案件适用一审终审制度,且其适用具有一定的限制,日系企业及现地驻在员可以向律师咨询,事先了解相关情况。

作成日:2022年09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