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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养老金制度开始实施-【NEW】-

中国的人口老龄化进程正在加快,预计到2040年,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将超过20%。同时,80岁及以上高龄老人正以每年5%的速度增加,到2040年将增加到7400多万人。

为应对日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问题,2022年4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国个人养老金制度正加快推进落地。《意见》发布后,引发社会广泛热议。以下对个人养老金制度进行简要说明:

(1)个人可以自愿选择缴纳
在养老金体系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为第一支柱、企业(职业)年金为第二支柱,个人养老金制度被称为养老金第三支柱。
国家为对冲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金压力,在基本养老、年金养老基础上补充了个人养老金制度。作为第三支柱的个人养老金制度,是国家以期通过税收优惠方式鼓励个人的自愿选择的一种养老金,个人可根据情况选择缴纳或不缴纳。如果选择缴纳个人养老金,则个人收入中购买个人养老金的部分不计在当年的个人所得税应缴额之内,等到退休后领取养老金的时候才完税。

(2)缴纳主体为个人,个人养老金存在缴纳上限
企业无需为员工缴纳个人养老金,个人养老金的缴纳主体为个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的上限为12000元,每月为1000元。

(3)个人养老金可购买金融产品
参加人可以用缴纳的个人养老金在符合规定的金融机构销售渠道购买金融产品。

(4)个人养老金的领取需要符合条件
个人养老金不得提前支取,参加人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等情形,确认领取条件后,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

◆对日企的建议
《意见》中对于个人最为关心的可领取的养老金待遇问题没有提及,今后仍值得继续关注最新规定。
此外,为应对养老金压力,延迟退休将在不远的未来开始实施,企业也需要尽早考虑员工老龄化导致的劳动能力下降、工作岗位调整、工资待遇调整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

作成日:2022年0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