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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跨境贸易惠企新政

4月27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即日实施。

《通知》共提出6项21条具体措施。这些措施对包括日资企业在内的跨境贸易企业的货物、技术等报关、通关将带来极大的便利,本次敝所对《通知》要点作简要介绍。

◆《通知》要点
1.从海关对货物申报、监管、查验等方面,压缩通关时间,优化报关、通关流程及方式。
企业可自由选择“提前申报”“两步申报”等方式报关,对有特殊运输要求(如冷藏)的货物,可与海关预约查验、到工厂及仓库查验,减少货物运输和企业等待时间。(第一条)
2.简化申领和验核单证要求。
通过“线上智能化自动审签+人工集中分类审签”等虚拟审单平台,提高原产地证书审签效率。企业进口及出口环节可免予提交合同、装箱单等商业单证,有需要再提交。(第二条)
3.提高口岸信息化、无纸化水平。
企业可以通过“单一窗口”实现通关物流全程可视化及出口退税手续,这增加企业通关的透明度,使企业可以根据通关情况提前安排生产经营。(第四条)

◆ 对日系企业的建议
除了上述惠企措施,《通知》还对口岸收费行为进行规范和监管,并要求商务厅发挥“稳外贸稳外资”服务平台的作用,24小时与企业对接,处理企业诉求。因此,建议各日系跨境贸易企业及时了解该些惠企政策,并及时合理利用,减轻企业报关、通关成本及时间。

作成日:2021年0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