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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报!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二审稿征求意见【-NEW-】

4月26日,《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二审稿)》提交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进行二次审议。会议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中国人大网上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二次审议稿)》(以下简称“草案二审稿”),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至5月28日。

1.草案二审稿相对于一审稿的变化点
(1)进一步明确个人信息处理的原则,不得通过“误导、胁迫、欺诈”方式处理个人信息,并将处理个人信息限于实现处理目的所必要的最小范围及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第5条)
(2)强化大型互联网平台的个人信息保护义务,并加强专业外部机构及社会公众对网络平台的监督。(第57条)
(3)依据过错推定原则确定侵害个人权益的赔偿责任。即个人信息处理者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了个人信息权益,处理者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承担赔偿责任。(第68条)

2.提出意见的方式
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对草案二审稿提出自己的意见:
(1)直接登录中国人大网的法律草案征求意见网站提出意见,见下方链接:http://www.npc.gov.cn/flcaw/userIndex.html?lid=ff80818178f9100801791b35d78b4eb4
(2)将书面意见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号,邮编:100805。信封上请注明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征求意见。

3.对日系企业的建议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除了对《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二审稿)》进行了审议,还对《数据安全法(草案二审稿)》进行了审议。这表明中国正在不断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以及对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的规制。后续,国家网信部门会逐步制定针对个人信息保护以及敏感个人信息、人脸识别、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应用的具体规则、标准。建议各相关日系企业、协会组织等积极参与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制定,提出自己的意见。

作成日:2021年0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