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劳务处理

劳务管理:年初调整工资时的留意点

Q:又到了要交涉涨工资的时候,但因公司业绩不佳,所以难以和往年一样涨工资,对此,公司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A:在实务中,公司通常在每年年初的时候给员工涨工资,但是因为新冠疫情以及整体经济环境的影响,很多企业出现业绩不佳甚至亏损的局面,如果像往年那样给员工涨工资,企业无法承受,如果不涨工资或涨幅低于往年,员工可能出现抵触心理,消极怠工、辞职甚至罢工,让企业左右为难。敝所处理过多起因企业未涨工资而出现员工罢工的案件,在这方面有丰富的经验。
敝所认为,如果公司确实出现了业绩不佳难以和往年一样涨工资,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对应:
(1)公司决定调整工资前需要考虑的因素
在研讨调整工资的方案时,需做好相关的调查,不能拍脑袋决定。比如委托律师调查当地的职位工资指导价位、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熟练员工紧缺程度等。然后再根据调查的情况,并结合企业的经营状况、经济效益以及员工的个人素质等因素,确定是否涨工资以及涨工资的幅度。
(2)充分履行民主程序,建立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律师代表公司听取工会、职工代表对于是否涨工资以及涨工资幅度的意见
民主程序的履行是否充分将直接影响工资调整方案能否顺利执行。公司可以委托律师与工会、职工代表进行协商,由律师向工会、职工代表详细说明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业绩等影响工资调整的因素。为增强说服力,可以考虑有技巧地提供公司的财务报表等相关数据。认真听取工会、职工代表的意见,努力取得工会、职工代表的理解、签字。同时,作为民主程序中最重要的一环,律师可采取一定的措施与技巧保留好与工会、职工代表协商的书面证据。
(3)向员工宣布公司是否涨工资以及涨工资幅度后,要时刻关注员工的动态,尽量通过各种方式避免员工出现消极、抵触情绪
为避免员工因未涨工资或者工资涨幅未达到预期而出现消极怠工、停工、罢工甚至围困日籍人员的现象,公司,尤其是一线的管理人员要随时关注员工的动态,在员工出现消极情绪时,要及时向公司报告,并与员工谈话,尽量消除员工的抵触情绪。并且,在出现大规模的停工、罢工现象时,公司要及时寻求外部律师的帮助,在律师的协助下,及时向政府部门、上级工会等部门报告,努力通过各种方式消除员工的抵触情绪,恢复正常的生产秩序。
◆对日企的建议:需重新审视章程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是否涨工资,是一个企业每年都是面对的问题,但是外部的整体环境以及公司的运营也是很重要的影响要素,特别是企业的章程、规章制度,敝所也一直在提醒企业要委托律师重新审视,比如说像出现SARS或者是新冠的这种状况,当公司经营陷入一定的具体的境界的时候,应该如何去根据企业的情况调整章程、里边的一些比较敏感的规定,也应该是在公司治理方面需非常重视的方面。

作成日:2021年0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