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劳务处理

企业劳务管理∣企业搬迁过程中劳务问题留意点

新冠疫情下,因为各种原因,企业搬迁的并不少见。比如,有因为经营规模的调整企业自主搬迁的情况,也有因为地方政府对用地规划调整时的政策性搬迁。不论何种原因的搬迁,对于企业经营者来说是都是一件大事,涉及到方方面面的事情需要统筹协调。作为经营者来说,可能更多地考虑的是生产经营计划如何接续等经营事项。而对于员工的处理,很多日本企业认为工作岗位、职务和待遇都没有变化,劳务问题往往容易被忽视。
在中国,搬迁属于企业自主经营行为,这一点是被认可的。另一方面,由于搬迁牵涉到全体员工工作地点的变化,关系到员工通勤时间长短和通勤工具的选择等切身利益,很可能影响到员工的就业选择。一旦处理不慎,非常容易发生群体性事件,不仅可能会直接阻碍搬迁的日程,甚至会给企业带来经济上的严重损失。因此,企业不但要事先对搬迁地址、相关政策等进行缜密的调查,同时,还需兼顾员工利益,制定好妥善的员工安置预案,另外,为了企业来年的良好继续经营,日本总社和现地法人务必要做好提前的预算。
那么,对于企业搬迁劳务问题处理需要留意哪些事项呢?以下就要点简单进行说明和分析。
(1)跨行政区域的搬迁情形
跨行政区域的搬迁,通常会被认为工作地点发生了变更,需要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如果无法就工作地点的变更取得劳动者的同意,一般会被认为影响到了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用人单位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2)同一行政区域内的搬迁情形
对于同一行政区域内的搬迁,是否需要取得员工的同意,除了个别地方规定(如深圳市规定用人单位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搬迁,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以外,国家层面的法律并没有明确和统一的规定。因此各地法院拥有比较大的自由裁量权。个案不同,也存在不同结论的判例。
总结各地判例来看,对于同一行政区域内的搬迁,主要会审查是否因工作地点的变更影响到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具体而言,通常会结合搬迁距离是否在合理范围内、交通条件是否便利、用人单位是否为工作地点变更后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对员工工作及生活产生的不利影响采取了相应措施(如企业开通班车、支付交通补贴等)这些因素来综合分析和判断。
(3)民主程序的履行
如前所述,由于企业搬迁关系到全体员工的切身利益,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的规定,需要充分依法履行民主程序。与工会、职工代表进行充分沟通和交涉,向全体员工告知和说明。在搬迁方案确定后,一定要事先切实履行好民主程序,尽可能化解与员工的矛盾,争取平稳地推进搬迁事宜。另外,与政府部门保持适当的沟通和交涉,也是确保民主程序履行好的重要一环,不可忽视。并且,因相关民主程序涉及员工的切身利益,为了在确保员工利益的基础上兼顾企业利益,很多时候不方便由企业员工出面交涉,这时企业可以借助律师的力量,在法律的角度上兼顾各方利益协助企业与政府部门交涉、沟通。

作成日: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