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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假期加班工资如何发放?

“十一”国庆及中秋假期即将来临,有部分企业因业务需要,不得不安排人员在岗工作。对于在“十一”假期加班的员工,公司应按什么标准发放加班工资呢?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2020年国庆及中秋放假的安排,10月1日至10月8日放假共8天,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调休上班。

一般来说,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以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规定,10月1日、10月2日、10月3日为法定节假日,须按日工资的3倍标准支付。10月4日至8日为休息日,应安排补休或按日工资2倍标准支付。但是今年中秋节(阴历8月15日)和10月1日国庆节在同一天,加班工资应该如何支付呢?

9月19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十一”假期加班工资计算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

①10月1日至4日安排员工加班的,按日工资的3倍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②10月5日至8日安排员工加班的,首先应该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再按照日工资的2倍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因此,日系企业如有安排员工在“十一”假期期间工作的,应按照法定标准发放工资或者安排调休,否则可能引起劳资纠纷或者企业被劳动监察部门处罚。各日系企业如有其他关于企业管理、合规经营、劳动人事、债权回收等等问题,可随时联系敝所,敝所十分愿意与您一同交流、探讨。

作成日:2020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