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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所迫,可否停薪留职?

Q:受疫情影响订单骤减,经营陷入困境,企业可否与员工协商停薪留职?
A:新冠疫情爆发至今已持续长达四个多月,虽然目前境内疫情趋于缓和,但境外多国的疫情形势仍非常严峻,受国际经济形势影响,很多日资企业的业务量骤减,市场前景堪忧,企业的生产经营一度陷入困境。对于企业来说,在经营业绩不佳的情况下,员工工资成为了企业的一项重大负担。至此特殊时期,建议企业与员工相互体谅、共克时艰,可以通过协商签订《停薪留职协议》等形式,在保留员工职位的前提下,暂时停发工资,减轻企业压力。与此同时,建议企业及时关注并充分运用国家和地方的稳岗惠企政策,顺利度过疫情难关。
1、什么是“停薪留职”
停薪留职,是指在保持劳动关系暂时不终止的前提下,在一定期限内员工离开工作岗位,公司停止发放工资、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等福利待遇,但是,保留员工身份的一种特殊用工形式。关于停薪留职的期限、期间的工龄计算、是否发放工资、是否继续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停薪留职期间员工能否到其他公司工作等事宜,可根据现地政策由企业和员工协商确定。
2、企业如何运用“停薪留职”
①由律师协助根据公司目前的情况、公司所在地针对“停薪留职”的具体政策以及公司的规章制度等,分析企业是否适用以及可以适用的实施方案等。例如,部分地区在适用“停薪留职”时,可以在停发工资的同时一并暂停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②经确认可以实施“停薪留职”方案后,由律师协助起草《停薪留职协议》、向员工进行解释说明、促成协议的达成。
③目前各地针对“停薪留职”的具体适用政策存在较大差异,在企业与员工达成一致协议后,由律师协助办理后续的具体履行事宜。例如,如何办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暂时封存手续及具体操作等,可由律师协助与相关政府部门交涉办理。
目前,国家及各地政府都在为疫情后的经济复苏工作出谋划策,建议企业及时与相关政府部门反映目前的困境,注意与政府间的汇报与交流。一方面,可以及时获悉并充分运用惠企政策;另一方面,在发生劳务纠纷的情况下,可以避免被政府部门误解施压。对此,建议由律师在法律专业角度,及时协助与相关政府部门说明、汇报和折衡,听取政府部门的意见,并努力运用谈判技巧交涉应对方案,尽力争取获得政府部门的理解与支持。
3、对日企特殊时期的建议
随着新冠肺炎疫情日益常态化,部分行业确实面临停工停产、甚至倒闭或破产等困境,企业和员工作为命运共同体,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停薪留职协议》的方式缓解企业压力。但是,需要注意企业在适用“停薪留职”时,需要根据现地的政策以及与员工协商的情况签订《停薪留职协议》,并注意在协议中明确停薪留职期间的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缴纳等问题,明确停薪留职期限及期满后的处理,建议由专业律师协助结合具体情况妥善应对,避免因权利义务模糊不清引发劳动争议。

作成日:2020年0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