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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可以转委托吗?

Q:疫情期间,我公司销售到外地产品的售后维修服务无法及时提供,我公司可以将售后服务委托给当地的第三方进行吗?如果可以的话,我公司委托时要留意什么事项?
A: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公司因各方面的原因可能无法及时安排员工到现地开展售后服务,同时也存在部分员工担心被感染不愿到外地出差,但是客户却需要紧急提供售后服务,若不能及时提供的话,影响公司的声誉,严重的话,客户可能会取消今后的订单、要求赔偿损失,这着实困扰了部分日系企业。敝所认为,企业在面对该种困境时可以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公司可以委托当地有资质的企业代为实施售后服务
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公司无法到外地对产品实施售后服务,在该种情况下,如果售后服务并非必须由公司亲自完成的话,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公司可以委托当地有资质的第三方实施售后服务。在实务中,很多企业基于成本等各方面的考虑已将售后服务委托当地第三方进行。在公司无法判断售后服务是否可以委托第三方实施时,可以向律师咨询,由律师根据合同、售后服务内容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等协助公司分析售后服务是否必须要由公司亲自完成,如果不是由公司亲自完成的话,可以委托第三方实施售后服务。
2. 委托第三方进行售后应注意的事项
因公司对客户负有提供售后服务的义务,第三方系接受公司的委托向客户提供售后服务,因此,公司需对第三方提供的售后服务成果向客户负责,如果第三方未实施售后服务或者实施不符合质量标准的话,公司需向客户对承担法律责任。为能让第三方高效、高质量地完成售后服务,敝所认为需留意以下事项:
① 公司在委托提供售后服务的第三方尽量为有资质的公司。
② 公司在确定委托第三方前,需对第三方的信用情况进行调查,比如委托律师对第三方的涉诉、被执行情况等进行调查,通过调查可以初步确认第三方的信誉、是否具有提供售后服务的能力等。
③ 正式委托第三方进行售后服务前,委托律师起草并签订相关的协议,明确售后服务的内容、期限、验收标准、费用等内容,尽量避免因相关事项不明确而产生争议。
④ 第三方实施售后服务过程中,公司可全程监督第三方实施售后服务的过程,如果发现问题,应及时予以纠正。
⑤ 第三方实施完毕售后服务时,可以要求客户对第三方提供的售后服务以及售后服务态度进行评价。同时,公司可以在律师事务所开通售后服务热线,由律师事务所作为中立第三方收集客户对售后服务的评价,并为公司提供客观、中立的分析,并作为支付委托费用的依据。

<日系企业留意点>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入新常态的情况下,敝所认为,日系企业可以此为契机,将销售到外地产品的售后服务委托当地有资质、有服务精神、信用好的第三方进行,这样的话,一方面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用人单位的用工成本、出差成本等,另一方面也能够及时、有效地为客户提供售后服务。同时,为保障该服务体系的合法、合规、有效,日系企业可以委托律师协助公司制定委托第三方提供售后服务体系,加强对第三方提供售后服务的管理。

作成日:2020年0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