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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后期的客户信用调查

Q:中国疫情逐步控制,我公司也在积极对外开展业务。现新开拓了一些客户,在开展合作之前,我方想调查一下对方的信用状况,对此,有没有好的建议?

A: 中国发布了首部“法典”《民法典》,进一步加强了企业商业秘密及个人信息的保护。另外,疫情之后,有很多的企业和以前发生了巨变,可能将来的交易方式、信用状况等等都会发生很多的变化。在这种大环境下,更应该重视对包括新客户以及旧客户等的信用调查。那么,在法律加强信息保护的大背景下,该如何合法有效的调查了解新旧客户的信用状况呢,在此,进行简要介绍。

1.直接要求客户提供
(1)在双方初次合作的时候,向对方索要一些企业基本信息,如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件(如有)、企业规模、产品规格、标准、资信状况等等,是实务中比较常见的。同时,为表示合作诚意,对方一般也是比较愿意提供的。当然,可以向对方索要合作所需的一些其他信息,这需要结合双方合作交涉进度、双方意向、具体合作项目等等具体分析。
(2)注意做好保密义务。特别是对方商业的秘密信息,无论双方合作是否成立,均需履行保密义务,这是《民法典》第501条明确规定的义务。未履行相应义务,泄露、不当使用对方商业秘密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委托律师运用专业大数据调查
(1)对于双方合作可能涉及到的法律风险或者行业风险等,可能无法直接通过与对方确认获取。那么,该种情形下,就需要委托专业的律师进行充分的调查和分析。律师通过专业的调查和分析,并作出的系统、正式的法律意见,可以作为公司是否与对方继续合作以及采用何种形式合作的重要参考。
(2)随着网路技术的跨越式发展,大数据被广泛应用于各行各业。律师可以利用政府部门公示的大数据信息以及专业的法律大数据软件,进行更为全面和专业的调查及分析。

3.与律师研讨确认是否委托正规咨询公司调查
(1)实务中,有专门的咨询公司,可以向企业提供有关其他企业(如经营实力、财务实力、未来经营预判、整体信用评级、合作风险与预警等)的调查、咨询服务,甚至可能提供上述2种方式之外更“进一步”的信息。但是,该些咨询公司或/及其信息获取方式是否正规尚待研讨。
(2)近几年,中国政府也不断在加强个人隐私、商业信息保护。此次新发布的《民法典》明确规定了个人信息法律保护,对于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提供、公开等都要遵守合法、正当、必要原则。虽然,《民法典》未对企业信息的收集、提供等作相应规定,但是,敝所理解,对于企业一些对外公开的信息的收集、提供等也应当秉持着合法、正当、必要原则。那么,关于是否委托咨询公司以及委托调查的范围,就非常必要与律师进行确认。

4.给各日系企业的建议
上面我们仅就实务中比较常见的几种有关首次合作对象信息了解途径作了简要介绍。实务中,对于新客户或者此前的旧客户的信用状况调查是非常重要的,根据具体行业不同、合作对象、合作项目等的不同,对于首次合作时所需要提前了解和掌握的信息也不尽相同,这是非常复杂的,需要由专业律师结合合作对象是供应商还是客户、以及具体合作项目等进行具体分析和判断。
另外,伴随着《民法典》的颁布和实施,民商事活动规则也会发生相应调整,从大的层面可能涉及到的民法典和公司法的适用,具体层面如商业秘密保护义务、个人信息法律保护等等,商事活动也会受到相应的影响,需要特别留意和关注。

作成日:2020年0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