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午休时间属于工作时间吗?

Q:我公司是一家日资生产型企业,公司《就业规则》规定每天有1小时午休时间。一般,午休时间员工会统一到公司食堂就餐后回车间休息,也有自己带饭或在食堂取餐后在车间内就餐的情况。请问午休时间是否包含在工作时间内?
A:一般不包含,《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工作时间是否包含午休时间,企业可根据经营需要自主规定。实务中,需结合公司规章制度、劳动合同,以及员工能否自由支配等进行综合判断。例如,虽规定有午休时间,但员工仍需监控生产设备、不能随意离开工作岗位的话,因员工无法自由支配该时间内的活动,所以该时间将被认定为工作时间。因此,为了避免休息时间与工作时间混同,建议日资企业注意以下事项:
1、公司规章制度及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
(1)公司规章制度及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并注明“休息时间不计入工作时间内”;
(2)公司规章制度、生产操作规范中,明确规定休息时间禁止进入工作区域处理工作事务,如需在休息时间工作的,应提前提交书面加班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加班。
2、公司内设置休息区、引导员工休息
(1)公司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在公司内部设置休息区,引导员工在休息区或公司外部休息;
(2)根据工作性质,灵活安排休息方式。例如,要求员工在休息时间关闭电脑、暂停生产设备、离开工作区域等方式。在确保员工得到充分休息的同时,也要注意避免生产事故、工伤的发生。

作成日:2019年0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