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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在华产业投资将迎来更多机遇

关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了新版全国及自由贸易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及新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三个文件将于7月30日开始实施。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
主要内容有:
1、全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条目由48条减至40条。
2、从7月30日起,中国船舶代理、城市燃气、电影院、演出经纪机构、增值电信、油气勘探开发等领域对外资的限制将被放宽或取消。

●《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
主要内容有:
1、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条目由45条减至37条。
2、除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外,汽车整车制造的中方股比不低于50%,同一家外商可在国内建立两家及两家以下生产同类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其中商用车制造外资股比限制将在2020 年取消,乘用车制造外资股比限制以及同一家外商可在国内建立两家及两家以下生产同类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的限制将在2022 年取消。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
主要内容有:
1、较大幅度增加鼓励外商投资领域、鼓励外资参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鼓励外资投向生产性服务业,以及支持中西部地区承接外资产业转移。
2、全国目录新增或修改条目80%以上属于制造业范畴,支持外资更多投向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领域。
3、在装备制造业,新增或修改工业机器人、新能源汽车、智能汽车关键零部件等条目。

→留意点:
新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进一步压减清单条目近两成,并较大幅度增加鼓励外商投资领域,支持外商参与中国制造业的高质量发展。对于本次取消或者放宽限制的领域,外国投资者可以开始研讨和着手在中国投资项目。另外,新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进一步扩大鼓励外商投资范围,优化外商投资产业和区域结构。对于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可以依法享受税收、土地使用以及人才引进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国家各部委和各地方相关政府部门对负面清单等的落实情况值得外国投资者高度关注。

作成日:2019年0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