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报!新改正食品安全法12月1日起施行-【NEW】-
2025年9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正式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决定》,并将于2025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本次食品安全法的修订主要涉及重点液态食品的道路散装运输监管和婴幼儿配方液态乳的生产管理两个领域:
(1)重点液态食品的道路散装运输将变为许可制度,即道路运输经营者需要取得准运证,具备专用的运输容器,同一运输容器只能装同种液态食品。同时,不仅运输方的法律义务和责任加大,发货方及收货方也要履行规定的义务,否则也可能将受到处罚。
(2)将婴幼儿配方液态乳纳入注册管理,与婴幼儿配方乳粉执行同样严格的注册与生产标准。
需留意,后续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会和其他有关部门制定重点液态食品目录和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的具体管理规则。各从事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的运输企业,以及与重点液态食品有关的生产销售企业和采购企业,有必要及时关注相关目录和具体规则的发布动态,避免受到处罚。
作成日:2025年0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