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报:“即买即退”退税新政自4月8日起实施
4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推广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服务措施的公告》,对此前在上海、北京、广东、四川、浙江等地试点的“即买即退”退税政策推广至全国,自2025年4月8日开始实施。这对境外来华商务、旅游等人员来说是一大利好。敝所对该新政简要介绍如下。
1.购物现场即可申请退税
此前外国旅客在中国境内购买物品后需要在离境时才可以办理退税,而新政策将退税环节提前了,外国旅客可以购物环节即可办理退税,这样在购物现场领取退税款后可以用于再消费。这与日本2026年11月之前实施的“即买即退”政策是相同的。
2.享受“即买即退”退税政策有特定的手续和条件
外国旅客并不是只要在境内购物后就可以享受“即买即退”退税政策,其有特定的手续和条件。
(1)并非所有的商店都可以退税,仅限在“即买即退”商店购买退税物品时才可以退税;
(2)外国旅客在“即买即退”商店办理信用卡预授权后,即可在现场领取等额退税款;
(3)旅客离境时,需要主动向海关申报,海关会核验旅客身份和退税物品。如果退税代理机构审核购物退税信息无误后,会立即解除信用卡预授权担保,办结退税事项。
需留意,如果外国旅客没有在承诺的期限和指定口岸离境,退税代理机构会自旅客承诺离境期限期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过信用卡预授权扣款方式追回退税款,待旅客实际离境时再审核办理退税。
今后,各地税务部门可能会制定本地区“即买即退”退税政策的具体实施方案,建议各现地日籍驻在员及外籍旅客及时关注并正确理解当地政策的实施情况,活用该“即买即退”退税政策。
作成日:2025年0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