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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取消81种商品自动进口许可 削减幅度达14%

5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19号)下发后,商务部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商务部相关负责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披露,自7月1日起,商务部取消光盘生产设备、汽车产品、工程机械、纺织机械、金属加工机床等5大类产品81个商品编码的自动进口许可,削减幅度达14%。2013年上述商品发放自动进口许可证6781份,进口额为29.8亿美元,涉及2253家企业。

该负责人还介绍,为促进贸易便利,商务部还充分重视下放关税配额管理农产品加工贸易第二次及以上延期审批权。6月23日,商务部下发通知,将关税配额管理农产品(粮食、食糖、棉花、羊毛毛条)加工贸易第二次及以上延期审批权由商务部下放至企业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2013年商务部共办理此类延期约50件。审批权下放后,审批时间由原来平均10个工作日缩短到3个工作日以内,节约了企业办理时间。

6月19日,商务部办公厅下发通知,宣布停止收取“纺织品原产地证明书费”。该项收费是商务部仅存的最后一项许可证收费,涉及我出口土耳其纺织品,每年签发证书1000份左右。至此,商务部许可证收费项目已全部取消。

而且商务部还调减加工贸易联网企业增值服务费用。6月26日,商务部下属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通知要求各地代表处,自7月1日起,全面提升服务质量的同时,进一步降低服务费用,对所服务的2.5万家加工贸易联网企业下调增值服务费用,最低降幅8%,最高降幅75%,平均降幅30%。同时,积极支持加工贸易向西部梯度转移,免费为西藏、甘肃、青海、宁夏等4个西部省区加工贸易联网企业提供增值服务。按此调整后,会员企业增值服务费用每年将减少约4000万元。

来源:法制网

作成日:2014年0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