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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法典》与外商投资企业相关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对于外商投资企业需重点关注《民法典》中哪些方面的内容,简单介绍如下。
(1)总则编:第三章法人
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的主要组织形式就是公司法人。总则编第三章对法人这个重要的民事主体进行了规定。该章对法人的类型、成立、组织机构、治理规则以及解散清算退出的一般性的规定。
(2)物权编:第十二章建设用地使用权、第四分编担保物权
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所取得的所有不动产和动产的归属和利用,受到物权编的保护和调整。其中,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投资取得的厂房建设用地使用权所包含的权利范围和限制以及在交易活动中如何利用担保物权的设定获得融资、保障交易,这些都可以在物权编中找到答案。
(3)合同编:第一分编通则、第二分编典型合同中的第九章买卖合同、第二十章技术合同、第十三章保证合同和第十六章保理合同
外商投资企业在每一天的商事活动中都会与合同打交道。合同编第一分编从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到终止等进行了全面的一般性的规定,这些规则适用于所有类型的合同。另外,合同编第二分编规定了19种类型的典型合同。其中,第九章买卖合同每个企业都会用到,被称为“合同法小总则”。第二十章技术合同对于利用外国母公司技术在中国生产经营和交易的外商投资企业尤为重要。另外,新增的第十三章保证合同和第十六章保理合同有不少全新的规定,将对未来的交易产生影响。
(4)侵权责任编:第四章产品责任、第七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
虽然侵权责任编被安排在第七编,但是,这并不是说侵权责任编不重要。不论外商投资企业与他人是否存在合同关系,只要外商投资企业的民事权益受到他人侵犯或者外商投资企业侵犯了他人的民事权益,都可以从侵权责任编中找到维权的法律依据。
另外,对于从事制造业的外商投资企业来说,第四章产品责任和第七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这两种特殊侵权行为的规则需要重点关注。

除了上述四编与外商投资企业关联度较高以外,还有人格权编、婚姻编、继承编这三编与外籍个人的关系较为密切。例如,人格权编中的肖像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将影响到外籍驻在人员日常生活。婚姻编和继承编的内容,将关系到在中国结婚和生子的外籍人员及其亲属的人身和财产权利。

◇给日系企业的建议
《民法典》关系到包括在中国境内从事民事活动的外资企业和外籍自然人在内的所有民事主体的各项民事权利保护,值得日系企业及相关人员密切关注和了解,并对相关领域研讨采取必要的调整和对策。这里敝所暂且对民法典与外商投资企业关联度较大的内容进行简单的提示。各编中具体的关注点和建议,敝所计划以专篇解说,与大家共享。大家有什么关注的点也欢迎与敝所联络。

作成日:2020年0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