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永宜 高级合伙人

工作经历

◆ 1989年- 北京市大地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副主任
◆ 1987年-1989年,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委员会,干部
◆ 1983年-1989年,北京市朝阳区法院,法官

教育背景

◆ 中国人民大学 法律系 法学学士

职业资格

◆ 中国律师资格

社会活动

◆ 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及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 北京市版权保护协会 理事

专业领域

证券、公司、金融、知识产权、国际贸易、诉讼及仲裁

工作语言

中文 英文

经典案例

1.美国好莱坞八大电影公司诉中国音像公司、放映公司著作权侵权诉讼案
2.《我的父亲邓小平》著作权诉讼案
3.标准普尔商标争议案
4.瑞士乐高公司玩具实用艺术品著作权侵权案,该案是中国实用艺术品诉讼第一案
5.故宫博物院院徽著作权侵权案
6.解百纳葡萄酒商标争议案,该案被法律界和媒体称为中国商标诉讼第一案。
7.2005年以来,多专注互联网法律纠纷,代理过十数起涉及搜索引擎、P2P服务、信息存储空间等诉讼,代理过全球最大中文搜索引擎—百度的所有重大诉讼案。
8.2008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生效后,代理了中国第一例反垄断法诉讼案。

律师简介

张永宜律师在证券、知识产权、金融、国际贸易等业务领域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张永宜律师持有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曾承办过大量资产重组、推荐上市方面的法律事务。

张永宜律师在知识产权领域具有不凡的业绩,承办过大量有关著作权、商标、专利方面的法律事务,成功案例包括代理第一起外国影业公司联合起诉中国某公司版权侵权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