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劳务处理

11月1日社保新规落地:全国统一处罚标准-【NEW】-

国家税务总局于2026年9月28日发布《全国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6年版)》,将于2026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规实施后人社、税务、公积金将启动常态化数据联合核查,对现地企业的生产经营、社保合规用工等产生重大影响,敝所要点介绍如下。
1.统一社保欠缴三级处罚标准
过去社保欠缴处罚各地裁量差异较大,本次新规按欠缴金额、欠缴占应缴费额比例双维度划分处罚等级,实现全国执法标准统一。
(1)一般情节(处欠缴数额1倍罚款)
欠缴社保费不满50万元;或欠缴50万—500万元且欠缴占当期应缴比例<30%。
(2)较重情节(处欠缴数额1—2倍罚款)
欠缴50万—500万元且欠缴占比≥30%;或欠缴500万元以上但欠缴占比<30%。
(3)严重情节(处欠缴数额2—3倍罚款)
欠缴500万元以上且欠缴占比≥30%;或存在多次违法、恶意规避参保义务等情形。
需留意,上述罚款是针对社保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补足后逾期仍未缴纳的企业,如果企业在社保征收机构责令缴纳后及时缴纳的话,则不会受到罚款处罚。

2.跨部门联合稽查模式升级
目前,监管模式已经从传统的人工抽查,升级为工资台账、个人所得税申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四项数据自动交叉比对(金税四期)。系统能够自动识别低基数申报、账外发放薪酬、薪资拆分发放、选择性参保等各类社保缴存违规情形。
日系企业人事用工台账记录较为完整规范,相关财务、用工数据留存完备,更容易触发跨部门数据比对预警,以往较为隐蔽的低基数申报、账外发薪等问题将更容易被核查识别。

◆对企业的建议
当前社保监管已经走向全国标准化、数字化、透明化,主动自查纠正是企业降低滞纳金、行政处罚、劳动仲裁、企业信用风险的最优路径之一,建议企业提前开展风险处置:
(1)开展历史社保事项全面自查评估。系统梳理历史阶段存在的少缴、漏缴、缴费基数偏低等历史遗漏问题,与现地律师沟通评估风险及对应方案。
(2)建立人事、财务定期数据核对机制。规范试用期员工、境内在岗外籍员工、外包辅助人员的参保缴存管理,厘清劳动关系、劳务外包边界,消除用工合规漏洞。

作成日:2026年10月17日